7月7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湖北省纪委方面表示,上述7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作出严肃处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和市州县党委、纪委坚定不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决心和信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荆楚网7月7日)
仔细看看,通报的七起案件,都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不是大肆受贿,不是买官卖官,都是一些没有正常遵守的行为规矩,比如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酗酒致死、带彩娱乐、乱发津补贴等等,没有触犯法律,只是违反了党纪党规和八项规定。
也许有人会认为省纪委小题大做,笔者则认为不然,省纪委对这些小节的处理,恰恰在释放一个信号,即党风廉政建设从小节抓起,落实“两个责任”当从小节抓起。
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忽视小节。小节在旁人看来微乎其微,甚至觉得也属正常。抱有这样观点的人,实际上就是在工作中吃拿卡要习以为常的人,酗酒闹酒成习惯的人。积少成多,小节不注意,也是能够发展成大问题。如果对这些小节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就会蔚然成风,小节就会发展成大问题,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等到积弊太深时为时已晚。党委书记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书记在落实监督责任上,一定要重视小节,防止小节成为问题的根源。
落实“两个责任”要从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小节抓起。俗话说:“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要把握大方向,从宏观层面抓住小节不放松,经常召开大会,亲自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政治课、纪律课,经常敲打党员干部,告诫他们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切不能放纵党员干部,让他们“勿以恶小而为之”。纪检书记是监督责任人,也是具体实施人和操作人,纪检书记要从具体细节上抓党员干部的小节,在开展巡查暗访时,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细节,从小处着手,从小处查起,既是防止问题扩大的有效手段,也能及时挽救正在迈向深渊的党员干部。
此外,“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党委书记和纪检书记自身在小节上犯错误,何以要求其他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呢?因此党委书记和纪检书记也要自觉从小节上做好自己,自觉做“两个责任”的示范者和引导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家留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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