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近日,山西省寿阳县朝阳镇九龙村的村民库义和弓正一被起诉至该县法院。(7月11日中新网)
之所以涉嫌这个罪,是因为之前两人向县纪检委反映村民施云仙违法占地建房;村长库继红和村支书王秀伟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让开发商占用九龙村砖厂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等问题。后两个村干部被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约谈。村干部为了让两人不再去上访而主动提出分别给库义和弓正一各10万元;库义另提出解决九龙村村委欠其约20万元及其姐姐宅基地纠纷一事的条件。收到钱后,二人写下《息诉罢访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可是2014年10月,在选九龙村支部书记时,两人又以选举程序不合理为由,再次上访。
按照老百姓的想法,首先,如果村干部没有问题,上访之后为什么会被纪检部门约谈?其次,如果没有问题,村干部为什么要主动提出花钱让两人不再上访?其三,既然因为他们上访而导致村干部被纪检部门约谈,村干部的确是有问题的,有问题就应该解决问题。同时也说明二人是功臣,应该受到表彰才是。可结果却是,村干部仅仅被约谈,而功臣却因为再一次上访成了“敲诈勒索”的嫌疑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收了钱表示不再上访最多只能算是“违约”,是一种民事纠纷,大不了就是两个村干部告两个“无赖”的“不守信”,怎么最终演变成了由检察院出面公诉两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了?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这样的演变到底都是怎么来的?
另外,即使这件事检察院真应该介入。但是其“起诉书”中就明确了两个上访的“无赖”根本不是“敲诈勒索”行为的主动发起者,而是被动的接受者,堂堂检察院,竟然还是要以此进行“起诉”?而且当被告律师提出这样的理由不成交之后,法院也根本不接受。这才是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之处。
村干部的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处理,这本身已经是不正常了,民事纠纷让检察院来“插一脚”,更是让人不得不“醉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家沛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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