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近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介绍,从今年开始,湖北省范围内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一律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我省副处级以上干部往往是地方主要领导,他们手握地方行政大权,他们能否廉洁从政,关系到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然而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300多件,查处市厅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45人,这样的数据足以说明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前核查个人事项报告情况的必要性。
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当前干部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无论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还是因为作风问题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还是触犯法律,这都跟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没有严格程序把关,没有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的措施落实到位分不开,而对干部任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核查就是打通干部任用问题的“最后一公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核查时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是强化干部监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将对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核查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能够给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套上“紧箍咒”,促使他们小事守规矩、大事讲原则,
目前,一些地方要求领导干部在任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签订诚信协议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这些干部廉洁从政,筑牢思想防线。
然而,仅仅依靠领导干部自己报告个人事项,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些领导干部会存在瞒报虚报的情况,某些地方组织部门仅仅听信“一家之言”,不进行深入全面调查核实;某些地方个人事项报告覆盖面较窄,仅仅要求一些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
我省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干部任用管理的一次有力尝试,既加大了核查的覆盖面,又能避免瞒报虚报个人事项的情况重演,是对干部任前进行的一次全身“体检”,有病则治病救人,无病则“加冕”。这一做法将倒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众期待严厉的“打假”,也期待看见“打假”的结果,因为只有将这样的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权力的运行才会越来越规范,才能防腐败于未然。
稿源:荆楚网
作者:夏剑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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