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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友:唤醒“一把手”的环保警觉
发布时间:2015-08-20 15:09:05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中央组织部强调,要突出“关键少数”,通过明晰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红线,增强职责意识,实现权责一致、党政同责、渎职追责。

  责任追究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唤醒“关键少数”生态环保的警觉。

  唤醒“主责意识”。《办法》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不可否认,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都是把发展地方经济作为最主要的任务,很多时候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又会成为一对矛盾。只有唤醒“一把手”落实环保的“主责意识”,才能让这些“关键少数”在谋划经济发展、制定发展举措时,把环境保护作为项目开发的“前置条件”,把生态建设作为牵引经济建设的“牛鼻子”。

  唤醒“法治意识”。过去,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一直没有出台总责的明文规定,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领导干部为追求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负责行为。《办法》的出台,无疑是法律的红线,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能越雷池一步。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在法律红线的范围内活动,必然会受到惩罚。对于损害生态环境的惩罚是不存在丝毫的侥幸,面临的将是终身追责,即使是调离、提拔、退休了,也要坚决问责。

  唤醒“绿色意识”。应该说,过去的领导干部,“GDP意识”强过了“绿色意识”,“一把手”为了追求任期内的政绩,以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高速发展,这种GDP往往是“黑色GDP”,甚至是“带血GDP”,虽然荷包鼓起来了,生命健康却遭受威胁,得不偿失。规定的出台,要求“一把手”必须摒弃唯GDP论英雄,树立科学的“绿色政绩观”,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让老百姓生活在美好的生态环境之中。

  唤醒“长远意识”。生态建设就是一个管健康、管长远的“生命工程”。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朝令夕改,为什么会出现有那么多的一届领导一套思路,不能一任一任地接着干下去?就是因为一些“一把手”注重眼前、注重届内、注重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地征光了,绿化用地调成经济建设用地,这种“杀鸡取卵”、“吃子孙饭”的做法,与生态文明建设是背道而弛的。唯有立足长远,才能给持续发展留足空间。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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