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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攀:“终身追责”是对干部的“绿色”审计
发布时间:2015-08-20 15:56:38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对盲目决策,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论是否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将被严肃追责,用新机制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一直以来,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为什么不尽如人意?就是因为不少地方的领导缘于政绩因素,始终难以对环保问题较真,甚至本身还成为地方生态环境变坏的制造者。究其原因,与思想理念有关,主要是这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问题上政治责任感不强、思想重视度不高。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可谓是抓住了要害,直击了当下环保问题的核心。

  《办法》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并规定受到相应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一两年内都无法得到任职或提拔,势必让领导干部要绷紧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

  当然,追责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干部,而是引导广大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GDP增长的理念和做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更加致力于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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