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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干:“见义勇为”称号难讨是道德之殇
发布时间:2015-08-20 16:12:02来源:荆楚网

  2007年 6月25日,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华能辛店电厂(下简称“辛店电厂”)工地突然发生火灾。危急时刻,李克平用铁链帮助另外两位工友固定在烟囱顶部的避雷针上逃过一劫。而他自己坠地遇难。事发几个月后,李克平的妻子杨秀英才得知丈夫在事故中有救人行为,便四处奔波为其申请“见义勇为”称号,但奔波八年一直未果。(8月20日大河网)

  李克平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工友,把危险留给自己,最后坠地牺牲,本是一个非常感人的英雄故事,但却因周围无人愿意主动提起,或许是企业担心事故被媒体关注引发舆情,只能让英雄深藏在了《调查事故报告》中而不被公开。但在英雄李克平的妻子经多方打听,获得相关证据后,找到当地政法委的工作人员要求将李克平评为“见义勇为”称号,却得到“期限已了,没法申报”的“神回复”,的确是让人觉得不可思义。

  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根本要求,但英雄“见义勇为”的事迹被人为无故地埋没,主管部门故意推脱,企业怕引起舆论不愿意再提起,致使英雄的妻子奔跑8年讨“见义勇为”称号未果。看到如此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心寒。其实,英雄被埋没了长达8年之久,这是对英雄义举的不认可,是对社会正气、正义的不遵守,必将对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带来不小的影响。

  每个社会都需要正气、正义。一个人有了“见义勇为”的行动,在精神和道德层面毫无疑义是应该受褒扬的,甚至应该大书特书,成为全社会的典范,让全社会向英雄学习,这有利于从正面引导社会风气正能量。这不仅是对“见义勇为”的一种肯定,更能调动更多人敢于投入“见义勇为”的行列中。尤其是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工作,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有利于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有利于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利于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对于李克平来说,他舍已救人的英雄事迹却被企业给“贪污”了,不但企业没有主动提出奖励,就连当地政法委职能部门也不愿意再提起,不仅让埋在地下的英魂受到伤害,更会加重当地社会不良风气的漫延。

  匡扶正义、见义勇为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多少年来,是激励人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但在社会转型的前提下,传统的社会习惯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巨变,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极大变化,社会道德水准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但对于个体来说,见义勇为常常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乃至生命,这就需要社会建立保障机制,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因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就要通过制度建设,提供稳定的保障机制,大力弘扬正气,鼓励与保护见义勇为,让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正义不是自然而然地降临到我们的生活中的,它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竭力维护。

  况且,社会是一个联合体,只有相互搀扶,相互为善,世界才可以变成一个美好的人间。对诸如李克平这样的英雄,在活生生的感人事迹面前,不管企业是因何种原因而发生事故,但也不能泯灭了英雄的事迹,英雄的善举与事故的责任追究无关,只是与社会主义公德有关。只有将崇高的道德理想与见义勇为法律制度的完美结在一起,才能发挥出鼓励公民进行见义勇为的积极性,才能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任何组织都不能因为怕公开事故,怕事故的扩大影响受到责任追究而埋没了英雄的善举。

  对见义勇为者致以真挚的崇敬,将更加激发人们的向善之心。对于李克平“见义勇为”的英雄,当地政府不仅要尽快给予追认,更要对那些无视英雄的人进行严厉的追责,才能让英雄得以瞑目九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人们从心底里愿意见义勇为,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使得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不断发扬光大。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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