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的湖北电视问政中暴光一事:湖北仙桃一市民账户上300万元被当地公安局“暂扣”处理,之后虽解除拘留,钱却一直要不回来。针对此事,办案民警回应称,这个钱能不能退,怎么退,你们要去问领导。据查,仙桃市公安局账面上暂扣款高达4170多万元(9月17日人民网)。
对于办案民警察的回答,虽在情理之中,但又出人意料。说在情理之中,是因为就一般办案程序来讲,不管最终结果是什么,都得得领导签字和批准;说出人意料,是因为作为执法人员办案,要依法依规,不是“问领导”。
这个钱能不能退,怎么退,法律应该有规定,公安部门也应该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和规则。办案民警理应给予明确答复。但是,办案民警却让人去问领导,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种可能。
一是办案人员不学习,不知法。确实有少数的执法人员,执法而不学法,对业务工作不熟悉,对法律条款把握不准,对于案件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最后只得领导咋说,自己咋办。
二是办案人员装糊涂,不执法。相当部分执法人员,本身对法律规定和流程都很清楚,可以说是“心知肚明”,但是因为私心杂念,就是不愿按法律去办事,自己装起了糊涂。
三是办案人员唯领导,权代法。一些执法人员,还是习惯于“长官意志”,或者说在一些单位,还是领导说了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办案问领导,说到底这是一个权与法的关系的问题。在权力面前,法律完全没有了自己的位置,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执法者自己践踏法律,这是法律的悲哀,执法者的耻辱。
如果我们旁观者的角度看,一眼可以看出他们推来推去的目的,那就是,公安部门收了的钱根本就没想退。公安部门公开与法律叫板,说到底还是钱惹的祸。其实,湖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郭唐寅在电视问政上已有“点评”:“对涉案财物的管理是公安机关一直以来的重点和难点……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因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少数公安机关执法理念不端正,利益驱动,办案为钱。”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海军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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