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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磊: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党建“护航”
发布时间:2015-09-24 08:30:20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刻分析当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9月21日人民网)

  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为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和逐渐完善,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也是抗衡跨国公司的主力军,国有企业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当下,国有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只有大型企业盈利,国有企业也面临着发展的难题。党的建设是政党为完成自身的使命而进行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和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也是毛泽东总结的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也适用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因此,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要从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加强党的建设,让党的建设为国企改革“护航”。

  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建设学习型企业。国企党员、干部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企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党员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正如中央企业、世界500强的新兴际华集团把“在学习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作为企业核心理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企业责任,在国内外市场中逆风飞扬。

  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不能动摇。《若干意见》回答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关系问题,他们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关键是要有机结合。关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同时,为避免职业经理人队伍固化和标签化,进一步激发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队伍活力,《若干意见》提出,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国企的党风,关系企业的形象,必须在国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以优良党风促企风带民风。《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国有企业,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人员责任。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国有企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增强党的意识,越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让党的建设为国企改革“护航”。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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