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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军:“天价虾”背后是执法监管的缺失
发布时间:2015-10-08 16:53:49来源:荆楚网

  今年国庆长假,让网友最为愤怒的一条新闻,当属有游客在海滨城市青岛就餐时遭遇天价虾。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店家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是38元一只。”(10月7日《华西都市报》)

  假日出游被宰,不少游客或多或少都经历过,诸如“天价虾”、收取保护费、被迫购物等,这些明目张胆的“霸王式”强制消费犹如一条条蛀虫,正侵蚀着一些旅游城市、重点景区的文明形象。

  这几日被舆论热点关注的青岛“天价虾”案例绝非个案,可以说,类似这样的宰客行径在全国各地几乎普遍存在。为何景区“坑客”乱象年年治,年年却又旧病复发?一边是被宰的游客投诉无门,另一边是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踢皮球”,说到底,关键还是一些职能部门的职能不作为纵容了这一旅游乱象的蔓延,“宰客+职能部门的怠慢”让游客一时蒙受损失事小,而破坏了文明城市的文明形象事大。

  从新闻中得知,国庆期间,四川肖先生在青岛就餐时就遭受了被宰的经历,就餐的这家餐馆拿普通的基围虾冒充海捕大虾,结账时却以每只38元收取暴利,骗客行为是不争的事实;另外顾客在点餐时,店家在“份”与“只”上耍起了文字游戏,一盘菜就是一份菜,说到哪里都不存在歧义,而这家餐馆所说的一份,实则是一只普通小虾,在主观上已构成了故意敲诈。

  我们姑且抛开这家餐馆不讲,顾客受了敲诈,蒙了委屈,最应该站出来的是工商、物价、公安等职能部门。而当肖先生在青岛经历“宰客门”后,向当地物价部门、派出所投诉,物价部门非但没有及时站出来维护游客的权益,反而以时间太晚、节日人手紧等不作为的理由把这个“皮球”踢给了辖区派出所。表象上看,是把“麻烦”推了出去,实际上是给自己制造了“麻烦”,舆论的一致谴责就是最好的例证。职能部门不作为,损害的不仅是文明城市的形象,而且还让职能部门的公信力、权威性大打折扣。

  作为物价管理部门,最应该清楚,节假日期间,每当游客出行旺盛的关键时期,正是一些景区、餐馆、住宿、娱乐等提供消费服务场所收费最为混乱的时期,不少黑心老板想借节日之名大发不义财。这个时候,物价部门更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扩充人力在一些服务场所摸排暗访,重点整治违法收费乱象才对。显然,接到肖先生投诉的青岛物价管理部门以节日放假为由不受理,这着实让自身的威严、公信力在公众面前丢了不少分。

  再退一步看,纵使没有接到肖先生的投诉,当地物价局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景区的收费乱象,亦或是心知肚明,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猜想这些职能单位与景区餐饮业是否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无形中为这些黑心店撑起一把保护伞,想必不少人也很好奇。若要打消公众的疑虑,职能部门唯有无条件、义不容辞地发挥好职能作用,公平、公正、合理地受理每一起案件,而不是因为不作为,非要等到在舆论的聚焦下被动地作出处理,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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