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10月11日中新网)
纵观两份《征求意见稿》,一言以概之,就是妥协。具体而言是两条腿:“解困”、“围剿”,即对于出租车是解困,对于专车是围剿。
对于出租车的解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份子钱”可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三是实行总量调控并动态调整。饱受诟病的“份子钱”开始松动,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这对于广大的哥的姐来说,确实是好消息,这将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存困境。有网友担心协商的结果,也有网友表示,“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及出租车数量调控”的规定“过于笼统、抽象”,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关系操控”,的确,规定越细致,越有利于改革的成效,越有利于维护的哥的姐的利益。但是,当铁板一块的堤坝开始冒水、渗水的时候,改革的洪流,终会在不久的将来决堤而出。
专车作为新生事物,当然有其野蛮和疯狂的地方,《暂行办法》规定:专车司机需持证上岗,驾龄需3年以上;运价不能低于成本价,奖励促销需提前10天公告;专车平台服务器设在大陆;这些规定,都是在对专车修剪枝叶,规范运行,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显然的是,“专车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客运、私家车不能接入专车平台”则显然就是在砍主干了。有分析者曾指出,果真实行这两条,对于专车的打击,将是致命性和毁灭性的,将会让专车平台几乎处于无车可约的境地,而规定中的“专车不得巡游揽客”,更是在已经摔倒的专车上狠狠踩了一脚,好让他不得翻身。挟互联网+优势的专车,本就是凭借对资源的充分整合显现威力,如今把专车变得和出租车一样,就几乎就是完整的“收编”了。有网友评论,“没有改革新意,是保护垄断的规定”,绝非虚言。
放了鲇鱼进来,却又捆住了鲇鱼,这鲇鱼自然难以哪吒闹海了!两份《征求意见稿》,无疑就是一锅搞平衡的夹生饭,让出租车轻松起来,把专车的手脚捆住,看似协调双方利益,实则是在打击进步,保护落后,既不能彻底解决出租车的问题,也没有响应总理大力发展互联网+事业的号召。如果说进步的话,就是给了专车一个名分,改善了的哥的姐的生存状态。
如果两份《征求意见稿》不能从善如流,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的话(从大多数《征求意见稿》的情况来看,命运大抵如此),未来的发展走势,将可能是出租车在维护权益的斗争中,解开专车的手脚;或者是专车平台,寻找新的政策空隙,从而进一步推动出租车改革。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是不可阻挡的向海方向,遗憾的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时机,在利益的平衡中,又要被推迟了,公众的利益,又要被牺牲一段时间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关育兵
(作者: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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