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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燕:子女上学是跑偏的贫困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5-10-14 11:51:10来源:荆楚网

  审计署近日发布公告称,广西马山县违规认定了3119名扶贫对象。其中,343名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记者赴马山县调查了解到,一些收入超标准的人员瞒报收入,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按照收入标准来认定贫困户,而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同时存在审核不到位等问题。(10月14日《京华时报》)

  对于贫困的扶助,体现的是国家和社会的一种人文关怀,可是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在对贫困对象的帮扶过程中却逐渐凸显了一些问题,使这一对国家和人民利好的行为变了味儿,走了样儿。前几日有华中农业大学将食堂消费水平成为助学金评定参考依据,近日又有广西马山县采用子女上学、生病标准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准入门槛已然“跑偏”,扶贫又岂能走上正途,抵达初衷?

  将子女上学作为贫困户的定义标准,确实有失公允。子女上大学是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希望,也是主要开销,这一事实可以体谅,但是片面的将某条标准作为衡量贫困的“准线”,造成属于财政供养,有车有房的都能成“贫困户”,家人生病,负债数万的村民却被挡在线外的“囧境”,又岂能体察真正穷困的民众?又如何能平息民众的抱怨?

  对贫困对象的“错误鉴定”,一方面体现了程序不规范审核不到位。按规定,在识别方面,明确要求按照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核实、乡镇核实、县扶贫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并进行“两公示一公告”,但一些地方落实不力。

  对贫困对象的“错误鉴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对“扶贫”的畸形认知。现今,扶贫主要是体现在物质和金钱的补贴,因此,人们对扶贫对象的“哄抢”,很大程度上无疑是对金钱的“贪婪”,由于错误价值观念的导向,而造成了一些人本不够格儿的人,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绕行法律和政策,堂而皇之地将他人的“福利”据为己有。

  要想改变这种“贫不贫”的现状,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合力出击。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现有贫困户识别标准和办法,同时强化审计与监督问责;民众应该端正观念,对自己的家庭状况做正确的认知和评价,唯此,才能助国家的扶贫工作走上正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尤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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