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校门口,大一女生刘雪发现“苹果6”手机丢了。警方调取监控显示,刘雪的手机掉在地上,几秒钟后被一名中年男子捡到并驾车离开。“这名男子是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外的一名流动商贩。”彭山公安局民警介绍,但从监控上,无法看到其车牌号码。(11月13日《成都商报》)
东西不慎遗失,在生活中很常见。绝大多数情况下丢了就丢了,只能自认倒霉。手机对于现代人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手机本身的价值倒是其次,里面的各种信息往往才是失主更在意的。如果运气够好,还有寻回的可能。或遇到拾金不昧的好人,无偿返还;或碰上“见利忘义”的路人,“借机牟利”。前者自然会让失主心存感激,后者在所谓的“保管费”面前就难免产生“分歧”,引发纠葛。
如果你的手机被人捡到了,对方要求给钱才同意返还,你愿意吗?最近,四川一男子捡人手机,索要700元才肯归还。对此,律师表示捡手机要钱不违法,可以从道德上谴责。类似的事件早前就曾引发舆论风暴,如今遇到相同的问题,人们仍不免唏嘘一番。
看来,这又是一场道德与法律的较量。拾金不昧是美德,“适当”索取也并不违法,在道德与法律的灰色地带,则往往是某些人借“机”得利的活动范围。正如律师所言,捡到手机可以向失主索取必要的费用,即保管费,但并没有违反法律。只是在数额方面有待商榷,不可漫天要价,而具体的支付比例并不清晰。相信失主在困惑的同时,更多是对拾得者的“索要”行为心有不甘。
可见,道德在当今社会陷入“迷茫”的境地。道德谴责的声音已经不足以压制住那些“有失美德”的行为,而法律在某些方面的空白显得有些尴尬。笔者认为,美德如果在利益面前“抬不起头”来,是精神文明的倒逼。法律某些方面的亟待规范在日趋活跃的现代社会尤为重要,人人都认可的道德准则未必不能作为法律的条款。
类似的事件频频出现,也被人们嚼烂舌根,其矛盾点在于,失主以为捡到东西的人归还其物,是彰显美德的表现,根据具体情况失主主动给予相应的报偿也无可厚非。而捡到的人却抓住失主的“要害”,索取钱财,既包含“胁迫”的成分,也有失道德规范。更有个别狮子大开口,借机做出不当得利之举。
这个问题,其实有一个比较合乎常理的解决办法。如果捡到财物在一定时日内不及时归还,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交给相关部门,就可以获得相应比例的报酬。既打消了不当牟利的侥幸心理,也顾及了道德传承的风范,是否就两全其美了呢?当然,这仅是一个提议,也不是随即就可以实现的。毕竟,这涉及到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落实与规范。但愿,拾金不昧多一点,借机得利少一点。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磊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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