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江西省抚州市纪委通报了1起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欺瞒组织,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11月16日 澎湃新闻)
近日,江西抚州一名局长因虚报年龄,被降为科员的事情,在当地干部中引起不小反响。很多干部认为不可思议,觉得此举有点小题大做,认为虚报年龄又不是行贿受贿这样的违法违纪,算不了什么大错,是纪委太较真。但笔者认为,干部虚报年龄看似小事,实则是对党不忠、做人不实的表现,理应严惩。
其实,年龄造假这样的问题由来已久,一些地方为了片面追求干部年轻化,将年龄作为“一刀切”的门槛,甚至有了“30当官、40靠边、50赋闲”的怪像。很多干部们为了能迈过年龄这道坎,不惜铤而走险对个人档案动手脚。学历、工龄、身份等和年龄一样,只要自身哪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都通过修改个人档案来瞒天过海,实现提拔重用的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对干部档案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成为必然。今年,全国上下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就是瞄准了干部年龄、工龄、学历等“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这样的问题,让那些“被年轻”、“假学历”的干部们原形毕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六大纪律做了进一步明晰,为党员干部划清了底线。其中在组织纪律章节中,对私自篡改个人档案的处罚做了明确规定:“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烧火要空心,做人要忠心;火不空心不旺,人无忠心不兴。”年龄造假、学历造假等行为,看似是无伤大雅的小错误,实则是党员干部对党不忠、做人不实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标准,其中做人要实是为人之本,就是要对党忠诚老实,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就是要对领导、对同志、对组织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努力践行,否则在个人档案上也会“栽了跟头”。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晓伟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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