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聚众赌博视若无睹、下属公款旅游听之任之、班子成员“集体”贪腐……这样管不住亲属和下属的领导干部,要小心了。来自中纪委网站的信息,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11月23日新华网)
今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问责之年。党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委多次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件,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反腐问责的强烈信号。从中央到各地,也纷纷出台文件,列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规范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内容和责任追究形式。有些省市明确提出“终身追责制”,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责。并且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列入“负面清单”,并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常常有这么一些领导干部,他们要么对“身边人”违纪违规视若无睹、徇私护短;要么对班子“疏于管教”,致使贪腐风气蔓延;要么犯了“软骨病”,监督无力……只求管好自己,不得罪人,当“老好人”,甚至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以为然,“抓作风靠开会,反腐败靠表态”。这些干部因为自己的软弱,偏袒,而放纵了身边人,最终自己也受到责任追究,“别人得病自己吃药”领导干部冤吗?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领导干部当认识到,家属、下属等“身边人”违纪违法,自己也难辞其咎,难逃其责。只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先知先觉、早查早纠,及时提醒,咬耳朵,扯袖子,让他们早认错,早纠正,就能有效堵住“小错酿大祸”的漏洞,从源头阻断腐败滋生。而领导干部没有做到这一点,就是对党不负责,对同志不负责,就此而言,“别人得病自己吃药”领导干部又何冤之有?
王岐山强调,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就会发现,如果各级党委、纪委真正履行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按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干部,他们就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领导干部要明白“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是监督”的道理,真正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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