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早高峰期间,一名年轻男子由于没能赶上公交车,竟趁公交车停在人行道前礼让行人时,拦在公交车头前面,拒绝放行,时间长达25分钟,导致该路段交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该男子最终在车上乘客的劝说下,放行车辆。(12月9日澎湃新闻)
无独有偶。昨日中午,地铁4号线武汉火车站站内,一名离职的地铁4号线外包物业公司女员工,为了赔偿事宜,在列车即将出发之际,坐在车门处,导致列车无法闭门发车,四号线武汉站发车因此耽误18分钟。
或是担心上班迟到,或是为了解决离职赔偿,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通过阻挠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来达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毫不顾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也许在他们自己看来这是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之举,事实上谁是谁非早已清楚明了。喧闹过后,社会自有公论,胡搅蛮缠、自私自利者将个人私欲和纠纷强加在扰乱公共秩序上,不禁让人觉得可笑,可悲,可耻。
众所周知,公共交通是城市客运系统的核心,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具有公益性。带有社会交通基础性的公共交通工具,不是某一家的私人专车。坐车者必然感受过公共交通的便利,拦车者必然感受过等车的煎熬,但是当事到临头,为何又要己所不欲,“故”施于人?将社会公共场所视为自家、将社会公共交通工具视为私有,蔑视公共秩序,侵犯他人利益,践踏社会公德,违反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又怎能不为人们所唾弃?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现代社会人们重要的安身立命之所在,就是要保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公德。身在繁荣的城市,更应该时时处处小心,“不逾矩”。清代杜文澜在《古谣谚》中说,“厚者不毁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自古至今,人们普遍认为,追求个人利益无可厚非,但是侵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就不对了。如果人人都以私欲犯公德,那么整个社会将陷入一片尔虞我诈、不择手段的黑暗。
“德如深山幽兰,不言自芳;欲似长堤蝼蚁,无孔不入。”社会公德的修养和践行的确很难,须“日三省吾身”,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不妨每天在独处的时候,静下心来照照镜子,审度一下平日的所作所为,查漏补缺,做到有所进益。只有少释放私欲,多考虑他人,凡事谨小慎微,防微杜渐,才能养好自身品德,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希望他们在注重个人形象时,做到“天天洗脸净在其外,日日反省明在内心。”以知耻的勇气,改掉身上的轻浮、躁动和戾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怀海
(作者:蓝镭)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