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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留:青年干部争做“三有三增”干部
发布时间:2015-12-12 17:17:17来源:荆楚网

  “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从青年干部抓起,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青年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青年干部法治意识,打造一支法治意识强、依法办事能力强的青年干部队伍,是当前干部干部队伍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然而,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增加,公务员、选调生招录比例的扩大,组织培养的力度加大,近几年来青年干部的数量不断增长,这些新成长起来的科级干部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比如思考问题时法治思维缺乏,有些青年干部刚从“校门”到“机关门”,因具有研究生学历而迅速定为副科,时间短,学习少,导致法治知识掌握甚少,法治意识不强,缺乏法治思维,在思事、谋事时考虑问题较为简单;解决问题时依法办事能力欠缺,有些青年干部在接访中有时出现“尴尬”,不知所以然;廉洁从政中遵法守法意识淡薄,有些青年干部,涉世未深,不能摆正自己,遵法守法意识淡薄,“打擦边球”,捞点小恩“隐惠”等等。

  针对当下青年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能力不足的问题,应该从青年干部自身出发,从思维、行为、心中三个方面,“对症下药”、“对症下猛药”,有效解决青年干部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的不足,让青年干部能够真正成为法治意识强的“三有三增”干部。

  青年干部要脑中有法治,谋事靠法,增强用法治思维思考的能力。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谋事靠人,主要靠头脑和思维,做事前要“三思而后行”。青年干部要经常“充电”,自觉学习宪法、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等,还包括党内基本条文法规,用法律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体改自己的法治知识水平,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要培养运用法治思维的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运用已有的法治知识储备,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让法治思维成为思事、谋事的习惯,成为青年干部自发的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达到谋事有章法,不违规,不偏离轨道。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将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的习惯长期坚持下去,源源不断的献“良策”。

  青年干部要手中有法治,行事用法,增强科级干部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法治理念不仅是培养法治思维,更要形成有效的法治方式,用科学有效的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能力。青年干部要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依法办事,按照程序,有条不紊的解决矛盾问题,引导基层群众按照正常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用法化访,用法息访。要在法治的轨道上,依靠法治,用法治促进社会事务的管理机制创新,让法治融入到管理机制中,形成社会事务管理有法有据。要将自己的本质工作纳入到法治化轨道上来,比如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不违反干部管理制度和原则;从事招商工作,不趁机谋取私利等等。

  青年干部要心中有法治,行为守法,增强用法治意识筑牢自身“防腐墙”的能力。青年干部的腐败现象不容忽视,“小官巨腐”、“小官大腐”都在警示我们青年干部。用法治反腐,更要用法治防腐。要内心敬畏法律,增强思想防腐,心中常怀戒尺,内心自觉敬畏法律,尊重法治制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思想上竖起一道“防腐墙”。要自觉用法治规范行为,增强行动防腐,“物必先腐而后虫生”,青年干部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抵制社会不良诱惑的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意识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做到不越“禁区”,不踩“红线”,不让自己“失身”,从行为上竖起一道“防腐墙”。要自觉用法治制度筑牢自身“防腐墙”,增强制度防腐,深知各类党规法纪,自觉遵守法治制度,主动用制度管住自己,主动将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经得起“权力在阳光下曝晒”的廉洁从政者,用法治制度筑牢自身的“防腐墙”。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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