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主要领导和广州市副市长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1月14日《京华时报》)
官员因受贿落马的比比皆是,曾经那些“称兄道弟”之人,往往将他们拉入万劫不复之渊。近日,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因受贿罪被深圳警方提起公诉。在他任职期间,曾有人“赠”其千万豪宅,曹某误以为这都是兄弟“豪爽”。殊不知,所赠之人要从他这拿到更多的利益。在这群“朋友”的带动下,他一步步挥霍自己的权力,为不法商人谋取暴利,损害社会公平。曹某最终因为巨额受贿,落得个与铁窗相伴了余生的下场。
其实,官员在收受贿赂之前,总有诸多理由来为自己的欲望辩解,直到自己真的伸出了贪腐之手才知道后悔晚矣。在那些贪官在任时,趋之若鹜之人不在少数,并不是其个人有多大的魅力,而是他们都在觊觎其手中的权力。曹某辩称千万豪宅为他人“赠予”,难道他真认为自己有如此能力,能让人如此慷慨解囊?昏聩的背后是对权力的误解,他将权力视作自己手中牟利的工具,最终因为权力失控走上不归路。
曹某的落马给后人以警示,作为党员干部唯有敬畏纪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才不会底线失守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曹某不仅大肆受贿,更长期乱搞男女关系,对情人出手阔绰,他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满足自己的欲望,最终被抛弃是必然之事。其实,每一个贪官的落马都是对权力监管的鞭策,如此之多的党员干部罔顾组织培养,辜负群众信任,为了一己私欲挥霍权力,不只是自身问题。正是由于一些地方对权力监管形同虚设,才会让一些干部手握权力之后,再无所忌惮,才会逐渐成为欲望的努力。
因此,拉下再多的贪官,只是为让违法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但如果不能切实完善对权力的监管,那么贪腐“前赴后继”无法避免。只有让权力为制度所有,而不是某个人的工具,才会再出现权力任性的闹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泽正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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