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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斌:书店多点宽容和耐心又何妨?
发布时间:2016-02-02 09:01:39来源:荆楚网

  “新华书店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是看孩子的地方,新华书店不是看孩子的地方”……网友爆料:呼伦贝尔一新华书店,10岁孩子被撵出。店员说: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出去。(2月1日 《成都商报》)

  对此,很多人对书店工作人员的做法表示理解,批评家长的咄咄逼人,还有对小孩的行为表示质疑。笔者以为,因看书未买就将一个10岁孩子撵出新华书店,总让人感觉不是滋味,实在不妥。这可能会伤害到爱读书的孩子,“不买书就出去”的呵斥更会给孩子带来心理阴影。

  书店不同于以借书为主的公共图书馆,属于企业,其主要职能是卖书,以盈利为目的。但书店乃书香之地,更应多点和谐和美好。“不买书就出去”凸显部分店员过分追求利益的浮躁心态。依照此逻辑,如果顾客逛超市不买东西,难道保安就得将他轰走吗?

  当下的新华书店,看书的多,买书的少,的确是不争的事实。媒体也报道,实体书店一度面临生存困境。但要赢得市场,获得经济效益,需从书店本身找原因,不能因为顾客只看不买,就不高兴,甚至对顾客做出过激举动。

  有店员说,“三分钟之类应该可以选本书。”试问,这样的选书时限规定是否科学合理,超出三分钟,半个小时或一小时,就不行?就算顾客三分钟内选好要买的书,顺便多阅读一下,或者与同类其他书多比较一下,总该可以吧!这样的规定,就算是真心买书的大人也接受不了,何况是好奇心极强的孩子们。

  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孩子确实存在不爱护书或读后不放回原处,以及喧哗、追吵等现象。对此,书店工作人员可以和家长一同批评教育,引导孩子爱护书籍、文明阅读。现在,很多的新华书店,都设有阅读专区,可以要求孩子到指定地方阅读。书店工作人员不能只盯着顾客买不买书,引导顾客有序阅读,帮助孩子们养成好的阅读习惯也是职责所在。

  有网友说,愿意看书是件值得鼓励的事,只要小朋友不损伤书就可以了。新华书店应该鼓励和支持有读书意愿,渴求上进的人。因此,书店经营者切莫因“买不买”的问题,让书香沾上铜臭味。书店应对顾客(尤其是孩子)多点宽容和耐心。说不定,在开心阅读中,顾客们就会产生购买欲望。如是,既维护自身形象,又赢得经济效益,不好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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