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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叙: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要带着敬畏之心
发布时间:2016-02-02 10:18:12来源:荆楚网

  “现在,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昨日上午11时8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后,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洪山礼堂8号会议室响起。这是我省人民代表大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宣誓仪式。(2月2日 荆楚网)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那依法治国就是纸上谈兵。宪法之于公民,是人民群众最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第一个实施途径就是全民守法,全体社会成员都自觉遵守宪法,让全社会形成一种遇事找法、依法解决的法治氛围。

  宪法之于公职人员,公权才能得到限制,从宪法誓词的内容来看,突出了忠于宪法、公正司法的理念。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国际通行惯例,通过这种程序化的仪式,可以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强化官员对人民、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

  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并不是一种繁文缛节,而是通过庄严的宣誓仪式,让即将执政的官员,明白权力属于人民,职务是人民授予,凸显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原则。同时,也让官员明确宪法才是一切国家机关、政党和团体的根本活动准则,在今后的执政生涯中,官员应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通过庄严的宪法宣誓,也让宪法“走下神坛”,走进政府机关、公民的日常工作、生活,成为依法治国的定海神针,宪法既要入官员的心,又要外化于国家的日常政治、法治生活的实际行动中。

  习总书记强调,“权为民所赋”。一切公职人员权力的最终来源,不是来自上级的任命,也不是来自同僚的推举,更不是来自个人的踊跃担当。向宪法宣誓,就此意味着向人民公开宣誓:捍卫他们的利益,秉承他们的意志,忠诚为他们服务,竭力为他们工作。这有助于公职人员建立起与人民之间的政治信任关系,也是他们依法行使人民托付的权力必须做出的庄严承诺。

  短短几十个字,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向国家、向社会、向人民、向自己所作的庄重承诺,更是在新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的开端。纵观世界,很多国家在政治宣誓时,宣誓人一般都要手捧宪法,誓文中都有“效忠宪法”的言词。这种庄严的宣誓仪式,有助于促使宣誓人在内心产生一种宪法至上的情感,而“服从”是“权威”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就是要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明确宪法的权威,让权力服从宪法。

  古语云,“知行合一”,这就要求公职人员要在理念上了解,在意志上认同,敬畏宪法,忠于宪法,并在行动上加以体现。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无疑体现了这种统一。国家工作人员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特殊群体,要做好表率,带头践行,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子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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