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资,没有社保,一个月还要向停管中心上缴两三千元,任务这么重,不违规收费不挣钱,也不会有人干。”近日,记者在接到司机举报郑州市路边临时停车乱收费现象而进行调查时,郑州市停车管理中心多个停车场管理员如是说。(4月12日中国新闻网)
“不违规收费不挣钱”虽然出自停车场管理员之口,其直接意义也就是不违规收费就没有工资收入。但内含的逻辑却是“不违规不挣钱”,也就是赚大钱必须走偏门。对此,笔者丝毫没有谴责这些停车场管理员的意思,相反,应该感谢他们把一种已经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归纳”的那么直截了当——尽管,“马无夜草不肥”,早被喻意“人无横财不富”,但有涉行政管理部门,这句话还是不能轻易出口的。
然而,“不违规不挣钱”是强盗逻辑。无论所谓的“不挣钱”是不是区别于亏本,但通过违法手段来弥补或挣更多的钱,都是于法不容的。尽管不知道停车场管理员是不是不违规收费就没有工资收入,但郑州市停管中心对此的解释,从更高层次上旁证了这种说法:“政府不拨款,不收钱也不好管理”,而且明知“临时停车场施划在公共道路资源本该不收费”。这不就是“不违规不挣钱”?
这种逻辑首先是可怕的。因为,这是不法之徒的生存之道,不违法怎么获取不义之财?而当涉及到行政部门,这种逻辑是荒唐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行政部门以违法手段获取管理经费,有悖于政府部门的属性,也与那些收“保护费”的没有什么区别了。这是在维护社会秩序还是添乱?行政部门执法违法,怎么让老百姓知法守法?
以往,社会舆论是将此纳入权利自肥的,这在官场腐败中,已经不值得大惊小怪了。而从停车场管理员的“不违规收费不挣钱”,到郑州市停管中心的“政府不拨款,不收钱也不好管理”来看,这种违法现象带有“落草为寇”的意味,似乎因缺钱而被“逼良为娼”。事实真的如此么?众所周知,政府部门是“吃皇粮”的,现代社会的说法是纳税人供养的。从纳税人花钱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的运作成本,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再来直接“拔羊毛”?
事实上,停车场管理员所说的“不违规收费不挣钱”,也是因为每月要上交停管中心“份子钱”。而这笔钱,停车场管理员是通过违法收费获取的。也就是说,没有这笔“抽头”, 停车场管理员或许可以通过合法的收费自给自足。这就很清楚了,要么合法的收费只够缴纳“份子钱”,要么停管中心是在收“黑钱”。这也说明了为何“只要向管理员交了钱,即便乱停乱放,也很少会被交警粘贴罚单”。作为行政部门,这种边收费边管理的违法行为,就很难说究竟是为了弥补“政府不拨款”的无米之炊,还是为单位或个人牟利。
但就算为了弥补经费短缺,以违法手段来获取也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这种受法律严厉打击的不法行为,一旦以公权力去实施,后果十分严重。就如“土地财政”,隐约也有不靠出让土地,地方政府就揭不开锅的意思,结果是此起彼伏的强拆,弄得民怨沸腾。更可怕的是,行政部门假如在公共服务中“一切向钱看”,公权力就会发生蜕变,必然会陷入权力腐败的泥潭。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知风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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