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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收费治污”要让商户交钱交的舒心
发布时间:2015-12-11 15:00:25来源:荆楚网

  云南大理,守着四季如春的城市,在洱海边贩卖“苍山雪、洱海月”风景的客栈老板们,正迎来行业“寒冬”。11月下旬,网曝云南省物价局和大理市正在拟定新的洱海资源保护费征收方案。草案曝光后,客栈经营者纷纷吐槽。有经营者认为,客栈与洱海的污染源之间并无必然联系。(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治理污染,是当下这个社会最需要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审视云南大理的景区污染治理,当然值得点赞。景区的风景美了,游客的心情才能美了,游客的心情美了,商家的收入也才能美了。既然商家都在景区里成就幸福人生,理应为成就幸福人生的景区做些事情。商家也有义务为景区的天蓝蓝、水清清、草绿绿承担责任。不过,这种“收费治污”的政策,也像是一个帮会里的纹身青年。

  景区的污染源在哪里?这是最值得关注的问题,谁有错谁承担责任,这应该是公平的底线。这个景区出现的污染究竟是谁造成的,就应该由肇事者来承担责任。这就犹如警方办理案件是一样的,虽然上级也下达了工作量,但是在抓捕罪犯的时候,应该是谁犯了罪抓谁,不能为了完成任务,将好人和坏人一起抓了。景区的污染终归到底还是有污染源的。并非所有的商家都污染了环境。岂能用“全体都交钱”的办法去收钱?

  即使所有的商家都存在污染的情况,那也应该是分清轻重的,污染的多就要交的多,污染的少就要交的少,没有污染的就不应该交钱。商家的客栈面积即使是一样大的,也存在着客源的不同。生意好的,一年或许接待1万个游客,生意不好的一年或许只能接待1000个游客。这个时候,即使存在污染,那么污染的程度也会是不同的,岂能只是依据客栈的房间数量收钱?客栈房间多的未必客人就多,房间少的也不见得客人就少。

  景区的商家不同,有餐饮、有住宿、有游乐,可以说商家的不同污染的程度也就是不同的。饭店的污染和住宿的污染如何相比?企业的污染与普通的行业压根就是不同的。只是按照商铺的面积或者是房间数量收取费用也是不合适的。比如说,一个污染企业和一家住宿网点,污染程度无法相比。

  不分是非,不分轻重,不分责任,以治理污染的名义,向所有商家都收取费用,都按照房间的数量收取费用,究竟是为了治理污染,还是为了完成收钱任务?“收钱治污”,大理市原本拿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是,每个房间每月收取2000元。方案二是,按照营业收入的2%收取。按说,方案二更加公平一些。可是,大理经过权衡之后,还是选择了方案一,这是因为他们认为采用方案二“实现不了征收计划”,也就是说按照方案二收钱收的会比方案一少了很多很多。

  谁污染谁治理,这应该是底线,让所有商家都缴纳治理污染的费用,是霸王硬上弓,这就犹如黑社会的血雨腥风是一样的。“收费治污”可以有,但是政策不能是个纹身的青年。让人家交钱也得交得高兴和舒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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