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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金玲:副镇长开“专车”还需制度把握“方向”

发布时间:2016-06-25 11:25:28来源:SRC-13

  今日,湖南益阳桃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尹楚奇另一“专职律师”的身份引发热议。记者梳理发现,基层官员做兼职并不鲜见。(《法制晚报》6月24日)

  “兼职”对于公众来说,并不陌生。特别是对于低收入人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少人都选择做兼职,最为直接的就是能够增加收入,摆脱“囊中羞涩”的窘境。并且做兼职也能最大化的展现个人才能,创造更多价值,于己于人乃至社会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即便有如此多的妙处,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兼职,特别是机关外的兼职是一张不可随意触碰的“网”。

  事实上,《公务员法》早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一般不允许兼职。原因就在于公务人员职业的特殊性,仅手握“公权力”这一点就注定了要与其他职业“区别对待”,否则必然极易滋生腐败。因此,对于公职人员兼职,不论职务高低,一经发现,必然会激起一片反对的声浪。当然也有特殊事例。记得去年某市一位市委书记为宣传地方特产在朋友圈开微店,虽然出发点是好的,并获得了一众网友的点赞,但其本质还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没几日微店就“关门大吉”了。

  无独有偶。前不久,一位副镇长在工作之余也做起了兼职——开滴滴专车,用来贴补家用。事件在网上传播之后,并没有引来一片骂声,同样得到了网友的一致理解。公众普遍认为,该镇长家里有实际困难,既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又没有影响工作,没必要对其进行处理。

  的确,滴滴专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专车这一行为如何界定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探索,但是,正如该副镇长自己所说的那样,公职人员搞兼职,错了就是错了,就该承担相应的处理结果。但笔者认为,此次事件无乱结果如何都给相关部门留下了一道思考题,那就是基层公务员待遇低、任务重、压力大的现状该怎么破?

  事实上,新形势下,基层公务员这个“铁饭碗”实际并没有外表那么光鲜,在高物价、低收入的强烈对比下,在平衡养家、完成工作的双重负担下,基层公务员颇有“人在囧途”的味道。因此,若要管控住公职人员开专车的“方向盘”,就得靠制度和政策发力。特别是公务员待遇,倘若让付出与收获成为正比,想必没人会顶着违规的风险再去动兼职的“歪脑筋”。

  稿源:荆楚网

  作者:董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