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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琪:设置红绿灯,让“斑马线”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6-07-14 10:30:56来源:SRC-13

  温州乐清市正在推广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发现主动礼让的驾驶员,执法人员在登记信息后会给予油卡、现金奖励。对于没有礼让的车辆,将作出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创建该活动的乐清文明办表示:“我们希望通过活动,让‘斑马线礼让行人’的行车习惯在驾驶员中传播开来,生根发芽。”目前已有2.9万辆机动车参与这次文明接力活动,当地财政拿出4万多元,用于对司机的奖励。(7月13日澎湃新闻)

  温州乐清此次的“斑马线礼让行人”活动,是治标不治本。最根本的办法是,在斑马线旁设置红绿灯,同时规范司机和行人的行为,让“斑马线礼让行人”这件事规范化。

  从法律层面上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司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不遵守当然要做出相应处罚。

  从文明的层面上说,谦让是一种美德,尤其是危险系数高的公路上,相互谦让能不仅能体现文明高度,更能保障司机与行人的安全。但通过奖罚来引导司机斑马线避让行人的行为,给文明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既然“斑马线避让行人”既是法律规定,又是文明体现,那么乐清市文明办为何还要给避让行人的司机给予油卡、现金奖励呢?当一件本该是文明体现的事情与利益的回报相勾连,只能说这个社会对于文明道德之事,已经力不从心。

  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可以无所作为,对于文明面对的“尴尬”局面,规则可以做出缓解。虽然说斑马线是为行人设立的,属于行人的空间,但同时设立在马路上的斑马线,与汽车通行的空间有所重叠,这样一种重叠造成了司机与行人的“斑马线利益之争”,双方都希望最大化利用这块资源。如此一来,必然导致斑马线局面的混乱,司机和行人都会存在安全隐患。正如自由竞争的市场需要政府作为“守夜人”一样,斑马线也需要一定的规则来维护通行秩序,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那就是在斑马线上设置红绿灯。

  在此不论设置红绿灯以后司机或行人闯红灯情况,至少要设置起来,让司机及行人的行为有规范可依。先把规则建立好,再来讨论对规则对遵守问题。

  现实的情况是,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会设置红绿灯,但是在非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却很少设置红绿灯,或存在红绿灯毁坏现象。这就造成司机与行人的行为缺乏规范,从而导致设立奖金“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文明尴尬。如果乐清市政府把对司机的4万多元奖励拿来新建、修整斑马线旁的红绿灯,说不定会有更好的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