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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璇:普及家庭医生还需制度“开药方”

发布时间:2016-07-16 10:27:01来源:SRC-13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7月15日中青在线)

  挂号难大概是所有到知名医院看病的病人的感受,病人生病后能看上病也许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患者希望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的愿望就催生了家庭医生的市场。推广家庭医生除了要依靠医疗领域的不断发展,还需要政府部门作出指导,开出制度“药房”。

  家庭医生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发达国家,家庭医生制度已发展的非常成熟,普及家庭医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医疗资源不均衡、医护的服务水平及态度问题以及医药费用问题都是造成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推广家庭医生对解决我国现阶段医疗领域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推广家庭医生有利于分流患者,缓解医疗资源不平衡的问题。大多数患者到医院就诊都不是疑难杂症,小病看专家就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推广家庭医生就可以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其次,家庭医生就在群众身边,省去了患者往医院奔波、排队的麻烦,节省了患者时间,方便了患者就诊。最后,家庭医生的诊疗费用将低于大型医院的诊疗费用,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看病支出。推广家庭医生将是我国医疗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

  然而,目前家庭医生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仅仅依靠医疗领域自行摸索发展显然力不从心,而且容易产生问题,必须依靠政府部门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家庭医生制度,用制度的力量为家庭医生的发展保驾护航。如今,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正是为家庭医生的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家庭医生的普及将使我们每个公民受益,因此,我们也要积极接受新生事物。我们可以为家庭医生制度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使家庭医生成为守护我们身体健康的卫士。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