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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晶:别让好评“作弊”成为信誉“洼地”

发布时间:2016-07-30 15:20:42来源:SRC-13

  “买之前看用户评价,都齐刷刷说质量特别好,可打开快递盒子一看根本就没法吃!”云南昆明的大学生曹益铭不久前在淘宝上购买了一盒玫瑰糖,拆开后却发现盒子中的糖块都粘在一起,糖纸散落一旁。“跟图片差得太远了,连糖纸都没包好,这多不卫生呀。可对方说食品售出概不退货!”(7月29日《人民日报》)

  网购的特点是“看得见,摸不着,试不了”,因此消费者的消费决定一方面来自于商家对于商品的介绍,更重要的则是来自于他人的消费体验和消费评价。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评价对于具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来说具有非常高的参考价值,对于网购来讲更是如此,大家都说好,买着才放心成为了网购者的共识,而且许多网购平台都将“评价”和“购买量”作为一个重要的分类标准,供消费者参考选择。

  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一消费特点,许多网络卖家动起了歪脑筋,通过制造虚假交易购买好评、短期内快速提升自己的排名,这种“好评作弊”行为被称为“刷单”。“刷单”行为不仅扭曲了消费者的判断基础,诱使他们做出错误决策,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网购体验,而且也严重扰乱网商经营秩序,让网购行业的社会形象受损,甚至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让那些守法经营的商家和物美价廉的商品蒙受“不白之冤”。

  花几百元就能买来销售量和好评,增加店铺的搜索权重,还是很诱人的,但是忌惮电商平台的处罚,许多人没有付出行动,但是也不乏铤而走险者,于是“刷单”这个逆消费者需要而生的“怪胎”如同“毒瘤”一样侵害着网购的信誉。许多卖家垂涎于“一锤子买卖”带来的巨大效益,一而再再而三的“改换门庭”利用“刷单”作假欺诈消费者、蒙骗电商平台,这不仅是对行业规则的无视,是不讲道德的无良之举,更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违反了电商平台的规定,扰乱了消费市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严抓严管严惩。

  随着电商事业的发展,网购作为一种便捷的消费形式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然而,任何事物在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网购也不例外,不能“一棍子打饭一船人”。“刷单”行为也暴露出电商行业发展中的不足,要从管理和维护的角度出发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一方面,筑牢法律法规的“网”,从严管理电商平台上的各类经营主体,严厉处罚那些不正当竞争主体,让虚假信誉度的“买家”和“刷手”都受到警示和处罚,将“刷单”行业连根拔起;另一方面,电商平台还要在严格商家准入、完善监督机制等等的制度完善上下功夫,切实用心,维护好这一棵创新创业发展的“幼苗”。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孔令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