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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超:新版《旅行社条例》能堵死“低价团”吗?

发布时间:2016-08-05 09:58:51来源:SRC-13

  国家旅游局日前对《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两部行政法规合并修订为《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新条例加大了旅游者权益保护力度,同时要求旅行社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零团费”、“强制购物”等被严令禁止。(8月5日新华网)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低价团必然有猫腻,奇葩的“0元团”更需要警惕。新版的《旅行社条例》拟将严禁“零团费”,这无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施行之后,旅游部门为规范旅游市场不合理竞争、维护游客权益的又一举措。可是,它能堵死能“低价团”吗?真需要打个问号。

  规范旅游市场,不但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执法必严。新版《旅行社条例》更加具体,直接把“0元团”剪切掉,有了明确的指向,可谓恨之切。不过,良法需善治,既然旅游部门出台了条例,就应严厉地积极地投入到治理中,事前帮民众防范骗局,事后帮游客维权。否则,不积极查处低价竞争,坐等举报或者推诿投诉,那么,“条例”也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法规白条,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其实,在笔者看来,“条例”若顺利通过,落实的关键还不在旅游部门,而在游客个人。低价团违背市场规律,“0元团”更不靠谱,很明显就是购物团,再华丽的幌子都遮掩不住这个事实。因此,遇到低价团游客一定要增加警惕心,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用在辨别低价团上,也非常合适。一旦识破了某个低价团,即使不能举报,也应自觉抵制,切莫怀着侥幸的心理参与,要知道,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时候,维权成本之高,或难以相信。

  我们有理由相信,风声鹤唳之下,低价团会以更隐蔽的方式诱惑游客。事实上,现在的低价团已经出现了新变种,比如针对农村游客的“0元团”,农民朋友以为,购物不购物,消费多少钱,自己说了算,反正我带的钱不多,你能吃了我吗?再比如,旅行社联合商业公司,打着回馈客户幌子,进行低价团活动。你买了某商品,抽奖中了“XX几日游”;或者与你的单位合作,以给员工旅游福利的名义进行,说不定这些都是变异的低价团,稍不留神就掉进了陷阱。

  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施行之后,很多人以为,可以看到治理旅游低价竞争乱象的曙光了。但事实如何呢?“低价团”、“0元团”并没有销声匿迹,仍然悄悄地存在,甚至有死灰复燃之势。这也是我们对即将实施的《旅行社条例》不能盲目乐观的原因。总之,就算新的《旅行社条例》能通过并实施,我们消费者也应放弃贪图便宜的念头,谨慎对待低价团,态度鲜明地拒绝“0元团”,莫让它悄悄地侵蚀你的利益,到最后证据不全,维权困难。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