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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敏:谨防景区门票上涨打“擦边球”

发布时间:2016-10-04 14:57:38来源:SRC-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去年9月下发通知,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日前,超过10个省份的景区今年以来启动门票调价程序或已提出调价意向,“禁涨期”沦为多地景区的“备涨期”。一些景区听证会还存在变相涨价、公示期“缩水”等涉嫌违规行为。(2016年10月4日《京华时报》)

  “禁涨令”期间究竟是否可以启动调价程序?对于专项整治通知中的“原则上”怎么理解?很显然,不管可以不可以,也不管“原则上”还是“原则下”, “禁涨期”沦为多地景区“备涨期”已经成为事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这次超过10个省份景区虽没正式上调价格,但在此期间启动门票调价程序并制定门票价格方案,纯属是打“擦边球”式涨价行为,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予以规范。

  本来,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是为了更好各规范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有效遏制景区门票涨价变相、乱象,该涨的就涨,该降的还得降,谁料想却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成为打“擦边球”式涨价的有利契机,令人匪夷所思。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依法查处了秦皇岛老龙头、湖南天门山等8起景区门票违规收费案件,这些景区因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捆绑销售、自立收费项目或不执行门票优惠政策等原因受到查处,应该引以为戒,而不能我行我素,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于那些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已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肃惩处,立即纠正,以儆效尤。

  面对景区门票不停地“涨”声,公众几乎一边倒地不希望涨价,而景区则比较“任性”,反正景区具有刚性需求,无论涨多少,都有人买。客观地分析,对景区门票涨价问题应该区别对待,比如迪斯尼、欢乐谷等类的主题公园可能由于增加维护成本、运营成本需要涨价,但长城、故宫等类的公共资源景区,既便需要投入才能转化为产品,也应该实现公益目标,而不能用以牟利。为此,有旅游行业专家表示,不可笼统批评景区价格上涨,呼吁建立起透明、公开的门票形成机制。也就是说,旅游管理和监督部门应该明确什么情况该涨、什么情况不该涨、什么情况又该降,制定施行一个统一的管理标准,便于公众监督,既便真需要涨价,也要有根有据、合情合理,涨得让公众明明白白,切不可打“擦边球”。

  不可否认,国内景区门票价格普遍较高,一般动辄就得几十元,高者达百元以上,而且景区内部一些景点还要另行购票,既便是购买套票价格也不菲,使很多游客叫苦不迭,感觉外出旅游越来越“玩不起”了。今年以来,超过10个省份的景区“擦边球”式地启动门票调价,随意性很大,甚至连涨价的理由都不进行公开,听证会也是流于形式而已,惹得民众怨声载道。不过,你怨或者不怨,门票已经备涨,不舍不弃;你道或者不道,门票变相上涨,只增不减,又能奈何?凡是涉嫌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惩处,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健康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景区门票是游客进入景区的凭证,是影响旅游景区经济增长的一小部分,而景区经济的更大部分来源于景区吃、住、行、娱乐、购物和交通协调配套发展,切忌因盲目上涨门票价格而使客源市场萎缩,最终结果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因此,各地各景区应当跳出门票经济的传统经营模式,更加注重升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重点培育旅游配套环节,拉长旅游产业链条,进而拉动地方消费,提升旅游产业经济附加值,何必要偷偷摸摸地打“擦边球”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