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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慎毅:旅游“红黑榜” 要给它点“颜色”看看

发布时间:2016-10-10 16:56:22来源:SRC-13

  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集中表扬一批最佳景区、优秀旅行社、优秀导游、优秀旅游工作人员和文明游客,同时也对假日期间厕所革命滞后、环境脏乱、管理混乱、服务恶劣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不文明游客进行了曝光(10月9日中国新闻网)。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假日旅游“红黑榜”是今年十一的一个尝试,目的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表扬先进、批评落后,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管理水平,营造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但这似乎与公众的预期还有距离。

  之前,对旅游“红黑榜”,各地都有所探索,但多止于表扬和批评,公众自然希望旅游“红黑榜”能在国家层面上有所深度和力度。除了提倡文明旅游理念、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外,更应该给“红与黑”点颜色看看。

  近年来,有关景区经营不规范、旅行社违规违纪、游客不文明旅游的新闻屡被曝光,并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既侵犯了游客的正当权益,又影响了行业声誉。在这样的背景下,仅仅表扬批评,或者给个“甜枣”或者“罚酒三杯”似乎还欠给力。即使《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已超18个月,其间,修订版《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目前已有24人上榜“黑名单”。但在细化行为规范,问责追责方面也还有些疲软。主要因缺少完善有效的采集、认定、惩戒机制,上了行业或者地方旅游“黑名单”的人多数并未受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实际惩处。部分地方版“黑名单”长期“开天窗”,多部门联合惩戒难执行。

  9日上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国庆假期期间的典型案例,其中两名游客分别因殴打导游,火烧越南盾等不文明行为被列入"黑名单"。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卢珊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8日。那么进入“黑名单”后有什么“待遇”呢?却是语焉不详。

  一般来说,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一旦被纳入“黑名单”,将视情节保存一至几年,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进一步说:就是有可能产生对个人出境、出行、旅游、银行信用等方面的不良影响。据了解,国家旅游局正在推进国内主要航空公司对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并将进一步完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细化不文明行为处理标准,明确记录结果后续管理规范。这需要有一个时间表,而且要把游客“黑名单”和“红名单”整合到旅游“红黑榜”中。

  对景区和旅行社,可以参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在星级评定和复审中可以对红榜加分黑榜减分,同时对黑榜单位纳入不诚信名单,让这些单位因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对游客,除了“黑名单”还要有“红名单”。可以参照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奖品的方法,对于能够自觉文明旅游的游客,每一次文明出游,都可以凭着门票和交通记录号码,到旅游管理部门网站换取一定的奖励积分,当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可以兑换旅游方面的奖品,比如免费景点门票或打折住宿奖励,而对于不文明旅游的可以采取扣分留记录,不能享受打折消费优惠,甚至降低个人社会信用级别等惩罚性措施,通过实实在在的奖惩,让倡导变引导,让要求变自觉,让文明变习惯。

  当然,旅游“红黑榜”并非十全十美,其中也有侵犯公民隐私权利的隐患,这还有待在《旅游法》中加以完善。《旅游法》第13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应遵守旅游文明行为的规范”,显然在目前形势下失之于宽松和抽象。总之,要为文明旅游加油,我们需要从道德自律、公民意识到法律机制等全面提升旅游文明。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