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东湖观点

张立:有多少环保数据造假就有多少监管失职

发布时间:2016-11-05 08:44:31来源:SRC-13

  11月4日下午两点左右,澎湃新闻收到唐山市环保局发来的《关于2016年11月3日环保部督查组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下称《整改报告》)。该文件显示,唐山市环保局经现场核查,确认被环保部督查组“抓现行”的迁安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在线监控数据造假。(11月4日澎湃新闻网)

  今年以来最严重的霾天气出现,再次将空气污染治理放在了风口浪尖上。近几日,被媒体报道的环保数据造假,在唐山被环保部抓了现行。一个是屡屡排在空气质量倒数的城市,一个是涉嫌环保数据造假的事实,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再辉煌的经济数据也难掩空气污染的阴霾。

  严重霾污染之下,华北几个重要城市纷纷启动重污染应急处置方案,唐山,这座有着重大污染源的城市,本应该迅速及时启动,坚决有力落实。然而,在企业层面上,存在着环保数据造假的事实,该启用的环保设施没有启用。政府层面,一些应有的监管也“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作为第三方,夹在中间似乎也很难受,在环保数据造假中,只能无辜地声称“我们的设备没有问题”。

  空气污染和治理的对抗战中,政府、企业、治理服务的第三方,各方本应是一个大的利益共同体。虽然对企业而言,治理空气污染,增加了一些成本,但这种成本的付出是应该的,也是倒逼企业尽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对于具有市场服务功能的环境监测的中间企业,本可以从这种服务中获得市场的认可。但为了短期的利益,而忘记了应有的担当。既没有把住环境监测的技术标准,也丧失了应有的职业标准。最后作为政府监管部门,也存在失职失守的问题,监管不到位,力度不够。

  企业从成立至今已有13个年头,即便近几年加大空气治理力度,也有四五年时间,但企业依然未安装脱硫装备。这首先是企业责任缺失。然而,作为环保监测部门,更具有失职失察之嫌。几年时间未查处,特别是在几次重污染情况下,仍然没有排查出来,显然不能用排查不到位来推脱责任。

  空气重污染,就是一个过程积累。受静稳天气影响,污染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空气污染会加重。但是,当出现静稳天气之前,是否做过研判和应急处理。在现实来看,显然没有做到位。该应急的措施没有落实,倘若再有监查不到位,就更加剧了空气污染的程度,也不利于科学应对治理措施。

  针对重污染条件下企业的排污行为,政府监管部门罚款行为,往往是事后诸葛,但是否能够起到警示敦促整改的作用,还有待观察。在环保部督查组都已到现场检查,并且检查出数据造假,而作为属地的环保部门,竟然还被蒙在鼓里,更暴露出环保监查的失职严重。

  对于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当是法中自有之义。更重要的是,在治理污染方面,何时能有主动治污的危机感,何时能有多看一眼的积极性,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认真面对。企业作为地方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确实需要支持。但企业承担的责任和企业享有的权利,政府应履行的职责和政府应给予的支持,应该摆好位置。否则,经济再发展,也会使法律关系混乱,最终受损的还是企业、政府和公众。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