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河北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部分外来务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存在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造假问题,共115名居住证造假人员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11月26日 央广网 )
“对造假者绝不姑息!”“就是应该这样,造假了就该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这是很多人看到这条新闻后的第一感受。公共租赁住房是个惠民举措,当然应该给予那些最需要的人群,而居住证造假者便意味着缺乏诚信,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且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这样的惩罚措施也是“罪有应得”。不过,这只是置身事外的我们,对这些人的“品头论足”,而又有谁真正关心过居住证造假背后的隐痛?
今年4月22日,《秦皇岛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施,翻开这个实施办法,我们可以发现,要想成功申请居住证,对于很多成年人而言,需要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可能很多人会说,这两个条件都比较好达到呀,现在很多单位都要买社会保险,租的房子,或者单位的宿舍都可以申请居住证。不错,可能大多数人都能够成功申请居住证,而对于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而言,他们很多人从事着一些保障性较低的行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劳务市场中,处于劣势。而且,更有很多人在从事着零散工作,今天有活,不一定明天有活。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恰好就把这些社会底层排斥在外了。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对社会底层的一项福利,对这些在城里没房的低收入人群而言,无疑是一大福音。而申请者众多,大家肯定是抱着期待和希望,逐一对照要求,生怕少准备了什么资料,期待能够通过审核,得到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减少生活费支出,不到万不得已,谁会去准备虚假的居住证?谁愿意居住证造假?
居住证造假背后是外来务工家庭在融入城市时的隐痛,除了取消这些造假者的申请资格,更应该从源头入手,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能够达到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才能够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真正拥有“新市民”的感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晏一琳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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