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东湖观点

何勇:直播“伪慈善”应追究诈骗罪

发布时间:2016-11-07 14:51:26来源:SRC-13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成了击穿大凉山地区伪慈善志愿者群体的一枚“穿甲弹”。视频中,两名男子在快手直播平台上直播做慈善,安排凉山州某村村民站成两排,随后直播给村民发钱,而在直播结束后,这些人又从村民手中把钱拿回来。事后,发钱男子承认,先发钱拍视频,拍完后再收回来,确实是自己所为,目的是为了增加粉丝数和观看量,让“粉丝多刷礼物”。(11月6日《成都商报》)

  虽然说做慈善是无私的,是不求回报的,但网络主播做慈善作秀,展示给粉丝观看,达到涨粉丝的目的,这本身并无不可,也无伤慈善精神,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位做慈善的普通人都是圣人。然而,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只是通过直播摆拍做慈善照片的方式,达到涨粉丝以及骗取粉丝刷更多的礼物给自己,做慈善成为网络主播骗钱的道具。毫无疑问,网络主播这种直播“伪慈善”行为相当的缺德,违反了做慈善起码的道德底线,毫无道义可言,让人不齿。从道德层面说,对于这种没有道德的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行为,应当不留情面的给予道德谴责。

  再者,从法律角度说,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行为,不只是违反了社会道义,更重要的是已经触犯了国法,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主播直播“伪慈善”,主要目的是为了骗取粉丝送可以折现为货币的网络礼物,这在本质上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从这个角度说,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依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传唤了当事人,我们也期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事实上当下骗捐、诈捐以及以捐款为名的骗局越来越多,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只有以诈骗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才能遏制各类网络慈善骗局。

  事实上这种发完钱又立即收回的“伪慈善”行为,如果不是参与其中的当事人出来揭露,外人很难知道实情。特别是受捐者终究是拿到了一定的演出费用,主动揭露的可能性不太大。更何况受捐者大多是接触不到网络和媒体的贫困山区群众,即便对于这种“伪慈善”不满,也没有渠道可以诉说。换句话说,事先无人知晓的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行为,监督是道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要净化直播行业,彻底杜绝这类网络主播直播“伪慈善”的骗局,低成本的方式是直播平台“一刀切”禁止网络主播直播慈善行为,高成本的方式是让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共同为直播“伪慈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倒逼直播平台对主播直播慈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不管选择何种方式,都是直播平台落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基本责任要求。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