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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留守儿童无父母监护,责任在谁?

发布时间:2016-11-11 08:40:23来源:SRC-13

  民政部近日发布的今年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这902万农村留守儿童有805万人没有父母作为监护人,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占比高达89.3%。(11月10日《新京报》)

  近九成留守儿童无父母监护,只能让爷爷奶奶监护或者由其他亲戚朋友监督,或者由民政部门代为监护或代管。由于没有父母的监护,许多儿童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留守儿童没有父母的监护,这不是说明父母一定是对孩子不关心,对孩子不重视,是不懂法律,而是为生计所迫,是一种无奈之举。

  有人在说到留守儿童的情况时总认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为孩子创造符合其身心特点的成长环境,而不是对孩子不闻不问。此话听起来有点道理,但现实不是那么理想。儿女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谁不痛爱自己的孩子,谁不想和孩子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但不能陪伴孩子,不能尽自己的监护责任,也是许多孩子父母的无奈。他们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是为了能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骨肉分离是他们最大的无奈。他们如果在本市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能为孩子创造好的生活条件,他们何必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呢?

  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外出农民工人数达1.69亿,在其“身后”是数千万留守儿童,其中没有父母监护的就有700多万。农民工在外打工,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孩子留在身边,能让孩子在打工地生活和学习,但现实只得让他们受到骨肉分离之苦。对于孩子来讲,他们更需要家庭的温暖,更需要家人的呵护,想和父母一起吃饭,父母能陪他们做做作业成了孩子们最大的渴望,但“和父母在一起”这样的场面只能出现在孩子的梦里。

  实际上,让孩子与父母骨肉分离,使孩子得不到父母的监护,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让农民工真正融入打工所在地的城市,没有让他们得到与城市人口同样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看病得不到报销,孩子上学要出赞助费……巨大的负担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把孩子留在老家,只得由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人照顾。假如我们的城市让农民工享受“同城待遇”,在子女入学以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这些农民工怎么可能舍得骨肉分离,把孩子放在老家不尽监护责任呢?

  近九成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监护,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负?我们不能一味地怪罪于这些“狠心”的父母,也不能一味地责令没有履行监护责任的外出打工的父母返回。而是要从根本上想办法解决问题,各地应该尽快让外来农民工真正享受同城待遇,为农民工与子女的骨肉团聚创造条件。另外,作为企业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让农民工也能像其他国有企业员工那样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公休假等,给农民工多一些回家看望孩子的机会。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