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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儿童无人监护责令父母返回”也是懒政

发布时间:2017-07-24 10:32:59来源:湖北日报网

  7月21日,北京上学路上公益促进中心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显示,农村学校学生中,因父母均外出而无人照料的留守状态学生占近三成。而这些儿童中,超一成农村完全留守儿童与父母一年不见一面;还有7.9%的受调查学生称,父母离世对自己几乎没有影响。民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民政部明确,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责令返回。(7月23日新京报)

  在农村,很多父母都在外打工,儿童都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由于没有父母的监护,许多儿童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留守儿童没有父母的监护,这不是说明父母一定是对孩子不关心、不重视,或是不懂法律,而是为生计所迫,是一种无奈之举。如果不从制度、社会福利等方面解除留守儿童无人监守的问题,光责令外出务工的无监护儿童的父母返回,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有人认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为孩子创造符合其身心特点的成长环境,而不是对孩子不闻不问。此话听起来有点道理,但现实不是那么理想。儿女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谁不痛爱自己的孩子,谁不想和孩子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但不能陪伴孩子,不能尽自己的监护责任,也是许多孩子父母的无奈。他们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是为了能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骨肉分离是他们最大的痛苦和无奈。他们如果在本地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能为孩子创造好的生活条件,他们何必远离家乡,远离孩子,到外地打工呢?

  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我国外出农民工人数达1.7亿左右,在其“身后”是数千万留守儿童,其中没有父母监护的就有902万人。农民工在外打工,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孩子留在身边,能让孩子在打工地生活和学习,但现实只得让他们受到骨肉分离之苦。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让农民工真正融入打工所在地的城市,没有让他们得到与城市人口同样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看病得不到报销,孩子上学要出赞助费……巨大的负担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

  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把孩子留在老家,只得由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人照顾。假如我们的城市让农民工享受“同城待遇”,在子女入学以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这些农民工怎么舍得骨肉分离,把孩子放在老家不尽监护责任呢?

  儿童无人监护,责令在外打工的父母回家,表面上孩子有人监护了,但一大堆问题也出现了。如果孩子父母在本地找不到工作,那全家的生活怎么办?孩子上学的费用谁来支付?孩子以后恐怕连学都上不起,肚子也不一定填得饱。那这样行使监护权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对于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我们不能一味地怪罪于这些“狠心”的父母,也不能一味地责令没有履行监护责任的外出打工的父母返回。而是要从根本上想办法解决问题,各地应该尽快让外来农民工真正享受同城待遇,为农民工与子女的骨肉团聚创造条件。另外,作为企业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让农民工也能像其他国有企业员工那样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公休假等,给农民工多一些回家看望孩子的机会。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