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都市报》记者“以身试法”,只花了700元,就买到了同事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记录、网吧上网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的个人信息。这样的个人信息查询服务可谓“无所不能”,让每个人都成了“透明人”。 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对此,公安部表态将积极核实报道披露的违法线索,并已展开调查。(12月13日人民网)
互联网已和我们的日常生活“难舍难分”,我们浏览的网页、搜索的关键词、定位的地址,都成为大数据中的一部分,大数据也因此记住了我们的喜好,越来越精确地推送广告,提供服务。可另一方面,大数据也让我们更容易暴露在信息泄露的风险之中,让私人信息在网络上不受控制的“裸奔”。
当泄漏的个人隐私被不法分子发展为“产业化贩卖”,许多网民因此感到威胁,呼吁执法部门专项打击,这是理所应当的,可是相较于信息泄漏后“亡羊补牢”的追责,网民不如“先发制人”, 重视在源头上进行信息的保护,给个人信息“穿上衣服”,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将有助于规避私人信息在网络上“一丝不挂”。
其实,我们是基于特地语境和目的才愿意分享个人信息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在手术前告知医生自己患有乙肝而不会随意告诉理发师或者厨师,同样,我们会使用GPS定位是为了方便出行而不是被人跟踪,可大数据方便了我们的同时也“方便”了居心不良的人通过网络“抓取”的我们的痕迹。这也就提醒了我们,在不使用定位功能的时候可以意识地关闭GPS功能,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同理,在没有必要的地方,我们也该尽量避免留下自己的隐私信息。许多网站登录都需要注册帐号,绑定身份信息,对于各种网站、软件的信息绑定,我们不能等闲视之。既然它们能否有效地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仍值得追问,那么我们就不应该随意泄漏自己的信息了。
只有在必须的时候,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登记,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泄露的风险,也方便了我们倒追信息的泄漏源头。
除了主动为自己的私人信息“穿上衣服”,加强源头上的安全管理之外,我们还需要长久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来避免信息“裸奔”。例如,《欧盟隐私保护令》第6条规定各成员国法律必须确保个人信息“以一种允许对数据主体进行识别的方式保存,期限不得超过收集或经一步处理数据之目的所需的必要时间”。这就意味着,一旦个人信息达到其使用目的就可以删除。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借鉴意义,使用滴滴打车等定位服务之后,一旦到达目的地,后台技术就可以删除数据记录,未尝不是一个“以绝后患”的方法。
我们不能要求相应的技术和法律一蹴而就,但可以有意识地加强个人信息的系统性保护,为它“穿上衣服”,用网民们自觉的努力,共建一个健康、良性的信息生态系统。欲速则不达,我们完全可以在自我保护中耐心地等待技术和法律的出台及完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蒋梦雨
(作者: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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