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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须降过路成本

发布时间:2016-12-26 08:24:24来源:SRC-13

  12月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联组审议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在回答委员询问如何治理货车超载超限等问题时,交通部部长李小鹏建议,要加快研究推进将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刑责,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12月25日中新网)

  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约占60%。今年10月,发生在山东枣庄的重大交通事故导致11人死亡,其中肇事车辆是经过非法改装的,严重超载达232.9%。超载超限问题说了很多年,也治理很多年,从中央到地方为此也出台不少文件,采取不少措施,但目前安全问题仍十分突出。超载超限为什么屡禁不止?

  货车超载超限虽然有一些驾驶员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利润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规不健全,违法成本比较低的原因,还有一些驾驶人员个人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还不强,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运输车辆过路费、税收等的各种费用太高,已超过了货运车辆的正常承受能力,如果不超载超限,那就无利润可赚,司机基本的生活也很难维持。

  超限超载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艰巨的工作,不是通过把超载超限列入危险驾驶罪就能解决的。超载入罪后,如果不把各种费用降下来,驾驶员要么冒险继续超载行车,要么就把车卖掉,干别的行当去了,要么让货物生产企业增加运输费用。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可能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物流成本,增加商品的价格,最后受害的还是生产企业和普通消费者。

  要将超载列入危险驾驶罪,必须先把车辆的运行成本降下来,这样才能有利于商品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的长远发展。这几年,高昂的车辆运行成本已把货车司机逼到了不超载无路可走的地步。而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甚至把一些司机逼上了绝路。2014年河南司机张高兴驾驶的货车因超载,9月27日被扣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此后,张高兴多次与超限站交涉,但罚款不仅不能减免车也没有放行。11月24日14时,张高兴夫妇一起在超限站喝农药,张高兴抢救无效死亡。类似事件在河南及其他省市也多次发生过。在一些地方,货车司机已成了“唐僧肉”,多个部门都想在他们身上啃一口,各种各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已经让他们到了没路可走的地步。

  平心而论,无论哪一个司机,谁也不愿意超载运输的,超载既伤车,而且也容易出危险,但对于他们来说,不超载又有什么办法呢?腾讯网曾经做过一项“谁该对货车超载问题负更大责任”的调查显示,95%的网友选择了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基于“收费经济”“罚款经济”的利益考虑,缺乏从根本上遏制超载的动力,这是当前公路管理执法体制导致的必然结果,也是超限超载屡禁不绝根源所在。只有把过路费等各项费用降下来,让货车司机不超载超限也有钱赚,才能让“超载超限列入危险驾驶罪”有了根基,这样的法律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