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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严重超载入刑”须厘清缘何超载

发布时间:2017-03-15 10:24:22来源:SRC-13

  “货车超载问题,从现在看应该是我们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杀手,他的超限超载率如果达到百分之百的话,危险系数增加80%。从2006年到2015年,这个期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60%的原因是超载引起的。”全国人大代表张琼认为,应该“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3月14日央广网)

  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60%的原因是超载引起的。可以说,超限超载是货车肇事的罪魁祸首,必须加以打击和治理。全国人大代表张琼提出,应该“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有一定的道理。我国把酒驾、超员、超速等都入刑了,货车超限超载入刑确实很有必要。但在把超限超载入刑之前,必须厘清货车超限超载的原因,只有解决了货车主的后顾之忧,才能让货车驾驶人员不想超载也不敢超载。

  超载超限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不少措施,但超载超限仍十分普遍。货车超载超限虽然有经济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利润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规不健全,货车主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还不强,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运输车辆过路费、税收、罚款等的各种费用过多、过高,已超过了货车的正常承受能力,如果不超载超限,那就无利润可赚,司机基本的生活也很难维持。从这一点来讲,货车超载超限是被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等给逼的。

  如果不降低货车的运营成本,即使把超载超限入刑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超载超限入刑后,如果不把各种费用降下来,货车主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冒险继续超载超限行车。二是把车卖掉,去干别的行当。三是让货物生产企业增加运输费用。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可能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物流成本,增加商品的价格,最后受害的还是生产企业和普通消费者。

  这几年,高昂的车辆运行成本已把货车司机逼到了不超载无路可走的地步。而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甚至把一些司机逼上了绝路,多人因被“天价”罚款逼得喝农药。超载罚款,只要依法,车主也能接受。可一些地方推出所谓“月票”和“年票”,默认和“鼓励”所有车辆超载。有的在“月票”“年票”之外,仍是想罚就罚。而且,涉及治理“三乱”的有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卫生、林业、盐业、质监、工商等十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处罚标准不一。换句话说,无论超载不超载,司机都有可能被罚,罚得越多就只能让车主铤而走险去超载超限,只有超载超限才能“赚”回被罚的钱。

  腾讯网曾做过的一项“谁该对货车超载问题负更大责任”的调查显示,95%的网友选择了执法部门。所以,要把超载超限入刑,必须先取缔那些乱收费、乱罚款,把过路费等降下来。让货车司机不超载超限也有钱可赚,这样才能让“超载超限列入危险驾驶罪”有了根基。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