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中遭遇强制购物,被导游忽悠买了一大堆,遇到这事儿怎么办?去年11月,按照“企业自愿、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原则,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正式在昆明挂牌营业,热线电话4000060822。根据规定,游客可以在购物之日起30天以内无理由退货。监理中心成立以来运转情形如何?已受理退货金额5000多万元。(3月25日《人民日报》)
显然,30天以内无理由退货能够击中“不合理低价游”利益链条的七寸,但要想真正彻底斩断低价团的利益链条,光靠监理中心“30天无理由退货”是无法完全实现的,必须要从市场、从业人员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监管,还有很多功课需要做。
众所周知,“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就是旅行社抓住部分游客贪图价格便宜心理,低价推销后再以高价购物作为差价补偿,该风险让游客得不偿失。而其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旅游秩序,还让游客很受伤。
有买方自然就有卖方,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市场法则,从源头和利益环节打击旅游业乱象很重要,也是治本之策,但在分析现象背后的成因时,应该懂得解决主要矛盾,也别忽视了其他矛盾的存在之危害,唯有这样方能快速、有效地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甚至杜绝此类现象。
而不合理低价游监管难,除了不良企业误导消费者外,还存在着部分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产品,贪图便宜,冒险和旅行社签订不合理的旅游合同,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现象,这本身也是助长着“低价游”的存在。
云南省建立监理中心让游客和消费者实现30天内无条件退货,只能算是一个事后的补充措施,是对旅游中一些购物行为的一个纠错手段。管理部门还应建立低价游成本核算机制,制定一个相对的旅游成本标准线公诸于众,便于消费者参考和监督。还应将“不合理低价游”产生的旅游纠纷案件“广而告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施教,引导游客的消费行为回归理性。
总而言之,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打造好优质、诚信旅游环境、提升消费者旅游体验,还有很多功课要做,既要从利益链的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监督、卡控机制,也应该对助长此风的消费者纳入诚信管理,给予相应的惩治。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谢晓刚
(作者: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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