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简称《指引》),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发展作出明确规范,包括网站开设和整合、网站功能、安全防护等多个方面,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一般不得关停,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6月9日 中国新闻网)
相关部门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们所提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指通过现代互联网手段与政务服务的深入融合,起到提升服务效能,增强服务效率的公共服务目标。很明显,目前在我国“遍地开花”的政府网站,并没有达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内在要求。
纵观我国各级政府开办的政务网站,总体上呈现出数量多,精品少的特点。有的政府网站内容长期滞后,难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的政务服务信息;有的政府网站设计老旧过时,不仅谈不上互动与交流,连基本的吸引功能都有所欠缺;还有的政府网站的运营者缺乏基本的媒介管理知识,网站内容缺乏市场活力和内在创造力,并不能为老百姓提供网络时代应有的快捷服务。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指引》要求全国各地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是用制度手段为政府网站“瘦身”,既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也不会让老百姓感到眼花缭乱。
除此之外,政府网站的“增效”工作也刻不容缓。将一个个相互独立的政府网站进行有效整合,合并重复部分,砍掉冗余环节,不仅能够打破一个个“无人问津”的信息孤岛,更能通过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整合,提升政府网站的可读性、可看性和互动性,从而真正起到提升服务效能,请广大网友“点菜”的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对不规范、不达标的政府网站进行“瘦身”,并不意味着政务服务就要“缩水”。相反的是,在网站“瘦身”之后,统一信息平台的搭建、网站统一后台的管理都应该真正落地,才能实现让政府网站既“瘦身”又“增效”的目标。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江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