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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栖梧:为“爱管闲事”的法院点赞

发布时间:2017-06-15 10:53:03来源:湖北日报网

  小两口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按程序办理就得了,资阳市安岳县法院却不按常理“出牌”,向这对夫妻发出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双方回家“冷静”三个月。“冷静”期满,经过法院多次调解,提起诉讼的女方,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6月14日《华西都市报》)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它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用?初次接触这个名词,相信很多人和笔者有一样的疑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冷静期限是三个月,“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名字“高冷”,内容“暖心”。“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言辞十分恳切,特别是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提到这纸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该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饱含深情。

  送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法院将持续跟踪双方情况,不定期对双方进行沟通疏导,一个案子的工作量抵得上其他10个案子。这种看似“没事找事”的工作,在全国118个中层法院得以开展。单就上海静安区法院受理已进入“冷静期”的67起离婚案件中,成功挽回了27个濒临破碎的婚姻家庭。

  “一言不合”就离婚,似乎已成为部分年轻夫妻的“家常便饭”。不少80后、90后尊崇个性化,对婚后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没搞清楚便“闪婚”,遇到芝麻大点事就“闪离”。如此轻率,给家庭、孩子和自身都可能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适时出现,为处在婚姻十字路口的夫妻提供了“第三种选择”,给冲动的双方一段“情感缓冲期”,“强制”他们冷静地思考离婚的后果,回味婚姻里的美好点滴。

  看似“爱管闲事”,实则“成人之美”,为这样的人民法院点个赞。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卫栖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