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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超:喜见“离婚冷静期”挽救频危家庭

发布时间:2017-06-16 10:16:09来源:湖北日报网

  今年3月8日,资阳市安岳县一对“85后”夫妻到法院闹离婚,安岳县法院发出了四川省首份公开报道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他们3个月时间“静静”,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如今,3个月的冷静期已过,一纸“冷静”令是否挽回了这对夫妻的婚姻呢?6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安岳县法院获悉,在冷静期结束后,经法院调解,提起诉讼的女方在当天申请撤诉,这段婚姻有了挽回的可能。(6月15日《成都商报》)

  “离婚冷静期”能挽救频危家庭,对此,公众一点都不怀疑。所以,一纸“冷静”令让原本到法院闹离婚的安岳县这对“85后”夫妻破镜重圆,大家都没有感到意外。很显然,受益于离婚冷静期的夫妇,绝不会仅有这一对。但坦诚地说,我却喜见“离婚冷静期”挽救频危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能推进社会和谐。可是,最近十多年,我们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2013年,离婚夫妇的对数增长了197.4%,粗离婚率从0.9‰上升到2.6‰。如此脆弱的家庭,令人扼腕叹息。离婚率逐渐上升,这其中的原因很多,比如但离婚程序的简化,也是个值得反思的因素。

  生活在失败的婚姻中,其伤痛是外人无法理解,特别是弱势的一方,想立即离婚,获得自由,这可以理解。感情破裂到无法缝合地步,没有了共同生活的基础,婚姻走向终点也是必然。可是,现在的年轻夫妇,个性张扬,自我意识强烈,但家庭责任意识淡薄,就容易发生摩擦,形成婚姻频危家庭。有不少申请离婚或已经离婚的年轻夫妇,他们的婚姻并非无法挽回。

  带着结婚证和协议离婚书,来到民政局,三分钟就可以把结婚证换成离婚证,你们倒是“自由”了,可是,老人和孩子呢?家庭损失了巨额的结婚成本,也留给孩子无限的痛苦和难以抹去的伤痕。正因为如此,之前的婚姻法,先劝导当事人双方想冷静一段时间,再办理离婚程序。到2003年,才简化了离婚程序。这虽然提高了离婚效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离婚率。

  事实上,年轻夫妻闹离婚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而是双方的一时执拗,仿佛把婚姻逼到了山穷水复疑无路的地步。其实,只要设身处地地想想对方的不易,稍微冷静下来,看似情感危机的死结就能轻松地解开,婚姻之路就能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转机。这时候,如果负责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设置一个冷静期,给他们冷静思考的缓冲地带,给频危的情感一个破镜重圆的机会。

  安岳县的这对年轻夫妻在“婚姻冷静期”进行自我反思,进而打消离婚年头,他们的生活重新回到婚姻家庭的轨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期待更多的频危婚姻转危为安,也希望更多的法院能设置“婚姻冷静期”。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