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级活动中心没有看到你,请发微信位置共享,确定你的位置。”7月19日晚上10点多,江永县巡察办、作风办在潇浦镇和兴村督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到岗情况,督查一组组长周文电话要求扶贫队长欧阳鑫发微信位置共享。不到20秒,周文收到了扶贫队长的信息,“感谢你的配合,辛苦了!”(7月21日 红网)
江永县为进一步强化对62个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扶贫队员必须驻村20天以上”等日常考勤等工作制度,将互联网微信定位功能与驻村工作签到、住宿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位置共享”管理制度。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指定时段内通过在“朋友圈”分享位置信息、在微信群中“共享实时位置”进行签到,实时上传驻村工作图片,附注文字说明。
前不久,湖南省江华县决定对驻村干部实行GPS定位管理,以确保驻村干部每月不少于20天的驻村时间。新闻曝光后,引来网友众口一词的批评,认为这样的管理缺乏人性,认为这侵犯了扶贫干部的隐私,认为GPS定位容易“定心”难……微信位置共享管理制度和GPS定位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招来批评指责也是很有可能。在此,笔者还是希望网友能够理解基层党委的良苦用心,理性地看待“微信定位”管理扶贫干部制度。
确确实实,GPS定位也好,微信位置共享也好,都是“死”的,都不是万能的,驻村干部都有可能“作弊”,蒙混过关,这是毋容置疑的。而且我们也承认,并不是扶贫干部天天驻村,帮扶效果一定就会尽如人意,有些人驻村少帮扶效果很好,而有些长期驻村的帮扶干部,效果却差强人意,这是很有可能的。但如果以此类推,就全盘否定微信位置共享扶贫干部的管理制度,也是有失公允的。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有利有弊的,这也包括微信定位管理制度,我们不能因为它存在一些问题,就以偏概全,把它说得一无是处。基层党委要求扶贫干部每月20天驻村,要确保这个制度的落实,就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保证,微信定位管理制度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无论怎么说,在现有情况下,这种方式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这对保证驻村干部驻村,作用也是毋容置疑的,因此大众千万不能戴有色眼镜来看待它。
其实生活中,微信位置共享功能也是很多人爱用的。朋友有约,身在外地,不方便参与,发一个微信定位给朋友,自然就清楚明了。现在基层党委把它用来管理干部,这是值得期待的。对于这类新生事物,大家还是理性看待为好。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江文
(作者:郭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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