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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宇轩:莫让“打人”成为城管的关联词

发布时间:2017-07-31 10:38:59来源:湖北日报网

  7月29日,一段名为镇雄城管打人的视频流传在当地网友的朋友圈,引发热议和关注。事发后,云南镇雄当地政府连夜通报称男子在县城乱扔垃圾,被城管发现制止时双方发生冲突。目前,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涉事城管已作停职检查。(7月30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受到极大重视,相应的制度不断完善,但是当前城市管理手段和商家市民自觉维护城市面貌的行为存在一定的不同步,导致了城市管理群体和商家市民群体矛盾的产生。而互联网让信息快速传播,让这类矛盾加剧,类似于“城管打人”的新闻词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的视线,甚至百度搜索“城管”,默认词条大都离不开“打人”二字。

  笔者认为,“城管打人”等类似新闻的高曝光,存在几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城市管理范围大、任务重,城管执法队伍需求量大,且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导致城管部门对外勤人员的管理存在缺陷,因此,在与商家群众沟通的时候,执法人员一旦方式方法不恰当,就可能会使双方发生语言、肢体冲突,导致“暴力执法”;另一方面,部分商家市民的法律意识不强,自觉维护市容秩序的意识也有待提高,法律意识淡薄的他们不可避免地从自身利益出发,暴力抗法,进而加剧与城管的矛盾;再一方面,网民的过度关注和传播,让愤怒模糊了一些真相。网友们常常同情弱者,而围观视频大多是“城管打人”的场面特写,摊贩、商家暴力抗法的行为常有意无意的被省略,因此,视频虽真,但也只是碎片,难以进行正确的判断。

  而笔者相信,不论是城管还是群众,都不希望“城管打人”事件的出现,因此,不仅群众需要公道,城管也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加强自身建设是城管部门行使执法权的基础。要想摆脱“打人”这顶帽子,城管部门还是应该从自身建设做起,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明确奖惩措施,对于知法犯法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强化法律意识是商家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作为被管理方,商家、摊贩应该学法、懂法、用法,自觉履行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义务,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好自身的正当权利。

  健康的网络环境需要每一个网民的共同守护。网友常说“无图无真相”,但是也请大家记住,“眼见未必为实”,无论是围观者还是屏幕另一端的网友,都要时刻注意,保持清醒中立的态度,不偏颇不任性,公正地发声,才是对双方的尊重,也更有利于事情很好地解决。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石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