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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持证执法”倒逼正式工冲在一线

发布时间:2017-08-01 09:05:57来源:湖北日报网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对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人员范围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严格禁止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杜绝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7月31日 《法制晚报》)

  这几年,“临时工执法打人”事件频出,人们早已司空见惯,而“临时工执法打人”也成了高频词。2013年5月,陕西延安市发生“城管跳脚踩商户头部”事件,延安市城管局回应,跳踩商户头部者为临聘人员;2014年4月19日,浙江苍南县5名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路人打倒后,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事后有关部门称5名城管人员并非正式城管员工;2016年5月23日,贵州凯里市一城管执法人员拿起塑料凳砸向水果女商贩头部,将其打倒在地,随后按住其头部继续殴打,事后凯里市公安局称,涉嫌打人者为十字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临时工粗暴执法,屡屡引爆舆论,备受诟病,人们不得不问,为何出事的都是“临时工”?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治理任务不断增多,公安、城管、环境、食监等原有的执法力量已无法承担繁重的执法任务。因编制有限,基层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不雇用临时工辅助或代替正规执法人员。然而,许多执法部门把录用的“临时工”推到了脏、累、危的工作一线,多数“正式工”却“退居二线”,从事着相对清闲的工作。而一线又直接与民众打交道,加上一些“临时工”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出现执法过程中与民发生冲突的情况也就很自然了。

  要想禁止“临时工执法”,就像河南省那样,必须让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因为“临时工”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从而倒逼正式的执法人员到一线去,各级领导必须到第一线带队执法,把一些办公室的工作,一些幕后工作由聘用的“临时工”承担。

  “持证执法”取消了“临时工”行政执法权,那么一线人员不够怎么办?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破解这一问题,中央早就有了明确意见。要求各地“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这两个“推进”,可谓破解专业执法人员不足的有效途径。原先一个简单的污染案件,可能涉及城管、公安、环保、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不仅扯皮严重,而且造成人力资源极大浪费。如果成立了综合执法局,原先要派出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现在只要一支力量就能解决了,可以大大地节省人力和物力,提高执法效率。

  “持证执法”关键在于执法主体的规范化程度,在执法过程中不管出了什么事,不能再以“临时工”执法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前我国执法主体还存在职权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而“持证执法”,禁止“临时工”执法,只是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一个外在措施。河南省在规范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的同时,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归并执法队伍、综合设置机构、推进综合执法,使各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得到有效整合,使人力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从而弥补执法人员缺口。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