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东湖观点

陈杏:发展“老年教育”为“夕阳工程”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7-08-19 11:36:53来源:湖北日报网

  老年教育和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一样,都属于“终身学习”的概念范畴,都应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现在要做的是加快政策措施落地的步伐,起码要跟上老年人需求增长的速度。(8月18日 《光明日报》)

  要想报名入学,得凌晨三四点起床去排队,要不就得寻找“外援”紧盯电脑“秒抢”,稍有疏忽就可能面临一场空。近日,老年大学入学难、老年教育形式少质量低等现象进入媒体视野,引发广泛讨论。

  “活到老,学到老。”继续受教育,既是老年人的权利,也是需求。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部署。

  步入晚年,老年人和年轻人一样,同样面临着很多选择。或是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或是游历祖国,饱览大好河山。学习,对于老年人来说同样是一种选择,受教育不是年轻人的“专权”,现实中很多老人不被年龄所限制,努力挑战极限,激发潜能。然而,对于不少老年人来说,继续受教育是奢侈的,能进入老年大学更是可望而不可即。究其因,老年大学“一位难求”。发展老年教育,加快政策措施落地的步伐,跟上老年人需求增长的速度已是刻不容缓。

  发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的求知欲,不仅是对老年人求知欲的满足和尊重更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被骗乃至失去生命的案例层出不穷,传销金融也将老年作为“重点对象”,这些案例无不说明老年人增强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法分子正式利用老年人缺乏社会常识,防范意识薄弱等特点,大肆行骗,不择手段。

  老年大学数量少、师资力量缺乏、资金投入较低等等都是老年教育所面临的的现实问题。要想真正的让制度落地,还需多方的共同努力。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早就明确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出台,可谓让权益落地。《规划》提出了发展老年教育的五项主要任务,其中摆在首位的即是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弥补短板,迈出扩大资源供给这关键一步,接下来的难题才有可能迎刃而解。

  另外,在我们这样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基本上还是要依赖自己的子女,采用居家养老的模式。子女应当心存感恩,学会孝敬,为父母营造一个金色的晚年。体谅父母艰辛,帮助他们获得新知识和掌握新技术,比如使用微信、学习上网,等等。同时,要注意避免把“老年教育”变成“教育老年”。老年人阅历丰富,自主意识强烈,如果像训导学生那样训导他们,难免适得其反。不能简单以为老年人的诉求只是衣食住行,而不愿意正视老年人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壮心未与年俱老”,养老是“夕阳工程”,但属“国家事业”,为长者提供有尊严、有温度、体面的日常生活服务,发展老年教育,构筑老年人精神家园,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常怀敬老之心,常扬尊老之德,常兴助老之风,常做为老之事”,才能共同让“夕阳之花”更加绚烂。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