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1月25日 澎湃新闻)
一拨黑恶势力,若不“高压严打”,则会迅速坐大、危害一方。打掉一拨黑恶势力,若不揪出其背后的“保护伞”,待到时机成熟时,又会庇护出新的恶霸祸害。“戳破”现有的“保护伞”,若不从制度建设的根源上采取防护,新的土壤仍然会滋生出“官黑勾结”。为此,对待黑恶势力坚决不能姑息纵容,必须实现由“打黑”到“扫黑”的全面转变,由表及里铲除黑恶势力的根源,从而庇护百姓幸福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出铁拳狠打“黑势力”。黑恶势力不是一天练成的,涉黑涉恶活动也不是某一个地方的产物,监督执纪的铁拳当练足“快、准、狠”的功夫,方能精准打掉黑恶势力的“霸”气。要出快拳“打早打小”,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和摸排出的黑恶线索,逐一核查、及时取证,在黑恶势力的形成阶段或发展初期就予以坚决打击;要出准拳“击中要害”,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集中火力整治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要出狠拳“严惩不怠”,对涉黑涉恶活动“露头就打”,其中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要做到惩前毖后,同时把依法严打方针贯彻落实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全过程。
拔利剑直戳“保护伞”。俗话说,鼓要打到点子上,笛要吹到眼子上。黑恶势力有恃无恐地横行乡里、扰民害民,往往与权力的庇护或纵容脱不了干系。为此,应当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用从严治党的利剑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加强公职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异地交流,避免保护与被保护关系的形成,防止“关系网”向“腐败网”的蜕变;要用问责的“砥石”磨光巡视利剑,斩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利益链条;要用“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勇气揪出为黑恶势力撑腰的“靠山”,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魄力严肃追责、严厉惩处相关责任人,达到警钟长鸣目的。
扎铁笼关牢“安全锁”。“打黑除恶”斗争的成果来之不易,要防止黑恶势力的反扑,除了严厉打击遏制外,还要通过破除管理机制的顽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来进行“安全防护”。要完善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如舆论监督、人大监督、信息公开、群众信访、群众举报监督等监督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黑恶势力的渠道;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将“良心”教育融入制度建设,构建领导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要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消除黑恶势力隐蔽、欺骗的空间,让涉黑涉恶行为在“铁笼”之下无处遁形。唯有如此,严管在前、惩处紧随、防护在后,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的土壤,换一个朗朗乾坤。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鑫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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