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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离婚“考试”是有益的司法创新

发布时间:2018-02-28 11:34:38来源:荆楚网

  上学要考试,找工作要考试,拿驾照要考试,但你听说过,离婚也要考试吗?由法官亲自命题的《婚姻家庭考试卷》,其中涉及离婚夫妻的诸多生活细节和情感态度,采用考试答卷方式处理离婚案件,再根据回答的内容来参考评判是否准予离婚。从今年2月份开始,这份“考卷”出现在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张家堡法庭。(2月27日《三秦都市报》)

  一说考试,很多人就排斥,更何况是在离婚这种人人希望“快刀斩乱麻”的事情上,于是此举被有些人认为是为离婚人为设置障碍,甚至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的确,离婚不是洪水猛兽,于双方可能都是一种解脱,但恐怕也没有人否认,离婚是件需要慎重面对的大事,而慎重与自由并不矛盾。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西安当地法院推出的离婚“考试”,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考试,而更像是一次对夫妻感情状况的摸底测验,更重要的是,测验并不打分,结果也只是仅供法官参考,不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同时,这种创新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如果当事人在调解阶段拒绝这一“考试”,则迅速转入下一个诉讼程序。之所以这么做,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当事人双方很多时候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不能在短时间内将夫妻之间的矛盾全面、有效地呈现给法庭;二是法庭案多人少,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节约庭审的时间和司法资源,有助于案件处理的准确和公正。

  离婚是自由的,但毕竟是一个家庭的破裂,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所以应当是慎重的。诚然,“冲动型离婚”也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既然闹到了法庭上,法官就有权利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谈恋爱的时间有多久、结婚纪念日、家务事是怎么分工的”“在恋爱时对方说的哪句话或做的哪些事让人感动”“发生矛盾时谁先打破僵局,通过什么方式?”“你在家庭中尽了什么责任,做得好和不好的都有哪些”等问题,既是法官了解夫妻情况的窗口,也有助于当事人客观整体地评判自身的婚姻状况。一句话,离不离还是自己说了算,但可以更大限度地减少“刚离就后悔”的情况发生。

  相比于“限号”等人为设置离婚障碍的做法,西安的探索显然更加可取:在不妨碍婚姻自由的基础上,为即将“瓦解”的婚姻提供缓冲地带,让夫妻双方理性看待自己的婚姻,更可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值得总结经验并迅速推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宋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