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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辰逸:遏制加班文化先治理“伪加班”

发布时间:2018-03-13 08:28:23来源:荆楚网

  有资料显示,我国因工作压力大导致过劳死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一些互联网企业,呈现出“三六五、全员式”加班态势。对此,2018年两会上,有工会界别政协委员提议,遏制加班文化,抵制过劳死的悲剧。(3月12日工人日报)

  政协委员们的提议主要包括,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在行业层面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诚然,要遏制加班文化,上述因素缺一不可。但要对各方面作用的影响力进行排序,客观而言,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理应首当其冲,排在最前头。

  广大职场人士都很清楚,表面看上去都是加班,但情况却非常复杂:有的是工作效率比较缓慢,有的是看别人不走自己也不好意思正点下班,还有的是靠在工作岗位上向老板表忠心,当然还有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加班:任务重工作量大,必须加班……。

  显然,政协委员的呼吁只能对最后一种有效,对前面几种“伪加班”则爱莫能助。但如果过劳死是加班文化的恶果,那么“伪加班”则显然是加班文化的深厚土壤。它们不仅稀释了“真加班”的负面后果,还极易带来员工间靠时靠点的恶性攀比,形成对加班行为的纵容和鼓励。

  从企业管理层,到普通员工,之所以对加班文化推崇备至,说到底还是根源于一种落后的职场理念,既评价员工表现的唯一标尺,就是看工作时间。工作时间长肯加班的员工,就是忠诚的员工。相对于能高效完成工作但正点下班的人来讲,更值得信赖。于是,虽不明示,但很多老板带头加班,实际就是在默默支持加班文化;当加班氛围浓厚,为加班而加班被普遍追捧,这时就很难说清“全员加班”哪些有用,哪些没用。

  横向比较来看,欧美等国家的加班文化之所以没有国内的昌盛,工会组织、法律维权等外在力量强大固然是重要因素,但不容忽视的还有用人单位自身的提升。既通过先进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提升工作效率和员工价值,用管理出效益补齐了加班带来的收益。

  其实向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而言,作为“船小好调头”的企业,通过改进管理,提升效益,用工作实绩做为衡量员工的标准更易操作和可行,关键是否敢于创新,摒弃“以加班论英雄”的老旧观念。根据二八法则定律,当一个组织中有人忙到过劳死时,肯定也有部分人相对轻松。作为企业管理层,合理配置工作任务,避免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任务压力轻重不均,最大限度地将工作量分散均衡,不失为遏制加班文化、杜绝过劳死的良策。

  稿源:荆楚网

  作者:慕容辰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