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泄露了82万条公民信息,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9万元和没收违法所得,其他两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一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4万元。近日,南京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人民法院报,3月24日)
信息时代,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广泛应用,人们在享受日益便捷的信息服务的同时,不安全感也日渐强烈。这种不安全感主要源自于无处不在的个人信息泄露。2016年8月,即将踏入大学校门的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诱发发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去世。不仅给家人带来巨大的伤痛,也刺痛全社会敏感的神经。
不仅是电信诈骗,无孔不入的电话推销、短信广告,源头都是个人信息泄露。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惩处电信诈骗只是下游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如果不从根本上堵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这类违法犯罪依然不会彻底消失;尤其令人焦虑的是,诸如广告推销之类的垃圾广告,虽然干扰了公民正常的生活,但一般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举报和查处的力度也就有限,自然更进一步助长了这股歪风邪气。
就如这起案件中,刘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了一些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在内的企业信息,并将其出售或提供累计80余万条。
刘某只是普通的机关干部,掌握的也是用于企业登记的公民个人信息;倘若更进一步,掌握的是更有价值的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信息,又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我们常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但事实上,倒卖公民个人隐私这一黑色产业链的源头,恐怕更多的在于一些权威机构里,包括国家机关、金融电信等可以合法接触、掌握公民信息的部门。有些工作人员利令智昏,内外勾结;也有的保密意识不够、防范不严,致使网站轻易被不法分子攻陷,违法获取大量信息。本来应该是维护公民权益的屏障,却防线失守甚至沦为帮凶,不能不让人感动痛心。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依然任重道远。
来源:荆楚网
作者:周文郁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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