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24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5%的受访者下载应用程序时遇到过被要求放开无关信息权限的情况。92.0%的受访者担心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信息泄漏的情况一再出现,67.0%的受访者感觉一些企业擅自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90.3%的受访者认为构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是互联网文明的重要体现。67.4%的受访者希望严惩泄露用户信息的企业。(7月31日 《中国青年报》 )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愈来愈自由地在互联网中“遨游”“冲浪”,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个人信息防护漏洞的产生。注册网站后不断收到骚扰电话,下载应用软件时被要求放开无关信息访问权限,做相关咨询后被推销信息“轰炸”…… 这些来自生活中的烦恼,一定程度上都与个人信息泄漏有关。笔者认为,个人信息防护不该亦不能是漏网之鱼。
个人信息的泄露会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2018年2月1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在2017年网上诈骗中,虚拟中奖信息诈骗依然是受众最为广泛的网上诈骗类型,占比达70.5%;其次为利用社交软件冒充好友进行诈骗,占比为48.4%。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的个人信息不值钱”。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受众面的宽广并不代表个人遭受损失的几率下降,反而提醒着我们如果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尤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体,一旦发生,就是难以挣脱的深渊。
在英国,隐私维护运动倡议者发现,手机是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很多人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数据监测平台签署了协定。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几乎“手机不离身”,社交、购物、出行等等,手机几乎都是人们的首选工具。然而,手机网络和无线热点可以收集用户的私人生活动态,并且按细节分门别类归纳。
用户对于这一行为是毫不知情吗?不一定的。用户自身不重视信息安全则导致企业和平台轻易获取个人信息。有些人可能知道会有运营商或者企业通过不法渠道获取自己的个人信息,也粗浅知道其中的隐患,也听闻一些相关事件报道,比如《人民日报》在1月12日发表的文章《我的信息,你不该知道那么多》,里面详细指出其中危害,给出了建议,然后呢?然后可能继续忽略这些隐患,继续“不在意”个人信息的泄露,继续肆无忌惮地在互联网“遨游冲浪”,赌那不会发生在己身的小小几率。
曾经发生过很多起人们广泛关注的重大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如早年的“棱镜门”事件,今年的Facebook用户信息泄露事件。据英国隐私保护活动创始人杰夫·雷维尔的调查发现,消费者的地点信息被追踪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手机运营商的不作为,“消费者的手机服务商对信息的一切动态了如指掌,而手机使用者自己却毫不知情。”运营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无法扮演制定规则和保护信息的角色或许并不令人意外,因为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盈利空间足够大的情况下,自行贩卖信息给他人,难以保证信息的安全。
近年来,随着外卖行业的发展扩大,其中暴露出许多问题,随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专门制定的法律“及时雨”让外卖行业“久旱逢甘露”。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并没有专门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虽然一些法律也涉及了使用个人信息的原则,比如网络安全法、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个人信息时指出了“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但并没有具体的解释。个人信息专门法律的制定是给消费者和企业的一颗“定心丸”,莫要等到问题积压和爆发之时才有所作为。
个人信息防护不该也不能是漏网之鱼。在互联网时代,我们都难以避免用户个人信息注册、登记等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做好防护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勠力同心,抓住个人信息防护这条“漏网之鱼”。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莹
学校:广西大学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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