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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外教浑水摸鱼,审查切莫成摆设

发布时间:2018-11-30 10:49:01来源:荆楚网

  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越来越重视,各种“双语幼儿园”“国际幼儿园”也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对外籍教师需求的巨大缺口。一些犯罪分子盯上其中商机,但他们并不通过正规程序招录合格的外籍教师,而是网上招募外籍人员,非法组织入境,然后送到各个学校担任外教,从中牟取暴利。(11月29日《检察日报》)

  重庆查获的这起组织外籍人员偷越国(边)境、并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件,令人触目惊心。有人负责联系外教,有人组织偷渡,还有人为这些外籍人员获取“合法”身份以便通过审查成功入职,可谓“一条龙”服务。

  据悉,这些犯罪嫌疑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法律意识淡薄。在被告人的电脑里,存储有大量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模板,只要有需要就可以轻松伪造各种证明材料,从相关职能部门骗取居留许可,帮助外籍人员长期非法滞留国内,从事教育工作。然而,如果连这些外籍人员的身份如何,以前到底从事什么工作,有无教学资质,尤其是有犯罪记录与否都无法知晓。那么,这些外籍人员一旦当了“外教”,后患无穷。

  如果外籍人员没有从教资质,一定会极大影响教学质量。而如果某些外籍人员道德败坏甚至有犯罪记录,到中国当外教后重操旧业,那么,必将给孩子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一些外籍人员无资质且在审查中蒙混过关后堂而皇之地从事“外教”工作,并在后来作恶的事情,就曾发生过。如果对“外教”的背景、品行不掌握,隐患巨大;因外教猥亵儿童获刑并被逐的消息并不罕见。数年前,大卫·麦克马恩在某市某国际学校任教期间作恶,被法院判刑12年并处驱逐出境就是一例。

  外教供不应求,是市场的反映,也是人们心中迷恋“洋面孔”外教所导致。然而,就是外教再炙手可热,也必须合法聘用,绝不允许任何人让假外教蒙混过关后再浑水摸鱼。我国目前对外教的资质有严格的规定,如在华从事教师中的外籍人员,必须来自英语母语国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等;还要审核准备从事外教工作外籍人员的履历及是否有犯罪记录等。因此,真正具备条件的外籍人员,绝不会选择非法偷渡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办法。

  而如果假“洋外教”能够蒙混过关,就将造成教学质量和潜在犯罪的双重问题。遗憾的是,目前对外教资质的审查,还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就拿本案来说,长达5年时间,一名犯罪嫌疑人竟然非法组织18名外籍人员偷越国(边)境91次;另一位犯罪嫌疑人非法组织12名外籍人员偷越国(边)境62次!而就算这些外籍人员“侥幸”偷渡成功,可为何又能轻而易举地当外教呢?难道那些伪造的证明材料连管理部门都无法识别吗?

  可见,在严厉打击偷渡行为,以及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件等行为的同时,必须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效率。这也是渝中区检察院为何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两点检察建议的直接原因: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中介机构及外教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颁发执照,强化管理,定点定时抽查,落实责任。二是加大审核力度,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用人单位在聘请外教时加强对外籍人员的出入境资料、教育资格等审查,对于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备;加强对外籍人员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政策宣传,告知出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务工条件,防止其在我国境内非法滞留。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